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為何沒有房地產稅法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其中多部立法計劃直接關係國計民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最吊足公眾胃口的,當然還是房地產稅法。

早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慄戰書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時,就已明確提出制定房地產稅法。這更是讓社會對房地產稅立法的進程抱足了期待。

然而,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卻讓人失望了——裡面沒有涉及房地產稅法。是的,這部近5000字的《通知》甚至沒有出現“房地產”三個字,即使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首度以列舉的形式明確介紹了今年的立法項目及負責起草的單位。

不僅如此,財政部近日公佈的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中,也沒有房地產稅法。

這不禁讓人懷疑,房地產稅法2019年公佈草案,甚至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是否就此泡湯?如果僅從立法程序上分析,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認為,這樣的判斷未必準確。

原因是,已出臺的稅法草案都是由財政部、國稅總局、司法部(原國務院法制辦)等有關部門組織起草,經國務院同意,然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因此,首次提請審議時作草案說明的,一般是受國務院委託的財政部長。

但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發言人張業遂介紹,房地產稅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組織起草。這在目前的稅法,甚至所有法律中都很特殊。我國的立法多為“部門立法”,即由直接管理某項工作的國務院部門起草,再由國務院形成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到目前為止,電子商務法是唯一一部由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組織起草的法律。

我國目前已經制定了8部稅法,分別是:環境保護稅法、菸葉稅法、船舶噸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車船稅法、耕地佔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資源稅法也已提請審議。

事實上,這8部稅法並非每一部都出現在了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2010年-2017年的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一般分為四個部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急需的項目、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預備項目、研究項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了近10年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中這8部稅法的痕跡,如下圖:

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为何没有房地产税法

其中,企業所得稅法並未出現在國務院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中。企業所得稅法制定於2007年,於2017年、2018年兩次修訂。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次修訂都是“小修”,只涉及個別條款,均為一次審議通過。

此外,經常出現在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中的稅法項目,也不代表其將很快出臺。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了近10年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中未出臺稅法的痕跡,如下圖:

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为何没有房地产税法

可以發現,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已連續10年上榜,仍未進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審議程序。

也就是說,從立法技術角度來說,房地產稅法今年形成草案,甚至進入立法程序仍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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