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射陽:“六不準”,為政商交往劃紅線!

(通訊員 嚴 振)全縣職能部門和黨員幹部在服務企業中什麼不能做、什麼可以做、什麼必須做?日前,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立下“六不準”規矩,為政商交往劃出了紅線,著力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該縣印發《政商交往暫行規定》,要求相關職能部門和黨員幹部在與有關企業及其負責人交往中,應當做到“六不準”:一是不準在涉企服務中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或對企業合理要求置若罔聞、推諉扯皮、故意刁難;二是不準向企業強行攤派、推銷、募捐或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三是不準接受企業宴請、旅遊、娛樂等活動安排,收受禮金、禮品、禮卡等;四是不準默許、縱容、包庇特定關係人在其管轄或影響範圍內的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五是不準插手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妨礙企業健康發展;六是不準厚此薄彼、變相歧視,或違規給予特定企業特殊照顧。

“六可以”,支持政商積極交往。《規定》指出,相關職能部門和黨員幹部,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條規和中央八項規定的前提下,經上一級領導批准可以參加以下活動:一是為了解行業發展狀況、聽取意見建議,可以參加為企業發展開展的相關公開活動,包括行業協會、商會或企業舉辦的座談會、茶話會、年會等;二是為推動企業學習提高和發展壯大,可以參加行業協會、商會組織的外出考察調研活動,相關費用由參加人員所在單位承擔;三是為推廣企業產品或拓展企業業務,可以參加和組織行業協會、商會或企業開展的展銷會、推介會等公開經貿交流活動,相關費用由參加人員所在單位承擔;四是為促進涉企政策法規和產業政策落實,可根據企業需求有計劃安排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包括組織企業相關人員參加政策宣傳、產業提升、人才培養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模式等培訓活動;五是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把外地客商和企業“引進來”,可以參加相關企業招商活動,相關費用由參加人員所在單位承擔;六是為開展調研或上門服務企業,確有需要在企業用餐的,可以由企業按員工就餐標準在企業食堂安排工作餐,參加人員按相關規定支付工作餐費。

“六應當”,提出高效服務要求。《規定》強調,相關職能部門和黨員幹部必須優質高效服務於企業,自覺做到“六應當”:一是企業因發展需要邀請職能部門人員指導、協調、會商,應當給予支持;二是企業對所涉法律政策不瞭解,應當主動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讀,幫助企業爭取各類扶持政策;三是企業創新發展受現行制度束縛時,應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堅持實事求是,科學用好政策,推動企業健康發展;四是企業遇到不公正待遇或遭遇突發事件,應當及時指導、幫助企業妥善應對處置;五是企業遇到土地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瓶頸,應當積極協調對接,幫助整合資源,給予必要支持;六是企業出現違規經營行為,應當及時指出,並指導落實各項整改措施,積極有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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