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法院:2小时强制执行一起物权纠纷案

永顺法院:2小时强制执行一起物权纠纷案

永顺法院:2小时强制执行一起物权纠纷案

符某让和符某富系永顺县某乡某村村民,两家临近不远,符某让外出务农要经过符某富家。2014年,符某富打了两堵围墙,并在一堵围墙外的小道处放出一条排水沟,符某让将水沟用水泥板盖上形成了暗沟。后符某让认为符某富在自家门前靠近乡公路的这段围墙过高,影响了他的通行和生产生活,双方发生纠纷,经村、乡、派出所多次解决并作出处理意见,要求符某富砌的水泥砖留下三排作为地界,不再增加墙的高度,双方同意并已实际履行。2017年,符某富在原围墙的基础上再次增加了3排水泥砖,实际高度为60厘米,并在墙前暗沟的小道上放了一排水泥砖,双方再次发生纠纷,2018年,符某让一气之下将符某富遂诉讼至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判决:限被告符某富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拆除围墙(高度60厘米)以及搬离放置在小道上的一排水泥砖。

因符某富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今年3月,符某让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 干警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后通过符某富的儿媳得知符某富和其妻子均在外务工,家中只有其母和儿媳二人。期间,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符某富联系,但因其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执行干警只能多次辗转作其亲属的思想工作。5月9日,执行干警前往符某富家进行强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母亲年事已高,执行干警提前邀请该村书记、主任、综治专干和辅警一起协助执行,稳控被执行人亲属情绪。60厘米的围墙,让同村两家对簿公堂。墙易拆,但心结不易解。执行干警们和村干部分工协作,一组干警进行强制拆除;另一组干警和村干部一道对其母亲和儿媳进行情绪稳控,做思想工作,并再次阐明法理。经过不断释法说理,其母亲和儿媳态度逐渐缓和。

不到两小时,在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分工协作下,60厘米的围墙被拆除了,水泥砖也被搬离了,这起物权纠纷案得以执结。

文章出处:永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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