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消失的省级行政单位之平原省

一.概述

平原省面积约50000 平方千米,人口约1500万(1951年)。其范围大致是春秋时期诸侯国卫国的旧地。1945年3月29日,河南新沦陷区被日军划为“平原省”,设省公署于郑州,张澄云任伪省长。新中国成立后,设立平原省,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省会新乡市。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将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新乡市、安阳市2地级市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划归山东省。

新中国成立后消失的省级行政单位之平原省

平原省行政区划图

二.历史沿革

1949年5月,华北完全解放。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7月25日至27日召开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华北行政区划及关于河北、山西、平原省人民政府组织机构与人事任命等重要决议,于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在原民国平原省的基础上再次设立平原省。

平原省设立之初,省会驻新乡市,由中央直接领导。下辖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新乡市、安阳市2地级市、共56县、1矿区、5镇。

1950年,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平原省由中央划转至华北事务部管辖。

1952年,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撤销平原省,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山东、河南二省,是新中国行政区划调整中第一个被撤销的省份。

新中国成立后消失的省级行政单位之平原省

全国行政区划(1949-1951)

三.行政区划

新乡市

1949年,设新乡市,为平原省省辖市, 位于新乡市红旗区和平路的平原省委旧址,平原省人民政府驻地。1952年,新乡市复归河南省。

安阳市

1949年,由安阳县析置安阳市,为平原省辖市。1952年,安阳市划归河南省。

菏泽专区

1949年,设菏泽专区,专署驻菏泽。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郓城、梁山、南旺等8县及菏泽城关区。

1950年,撤销菏泽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将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等7县划归山东省;东明县划归河南省。

1963年东明县再次划归山东省。

湖西专区

1949年,设湖西专区,专署驻单县。辖金乡、单县、鱼台、巨野、成武、嘉样、复程等7县及单县城关区。

1950年,撤销单县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

聊城专区

1949年,设聊城专区,专署驻聊城。辖聊城、堂邑、博平、清平、高唐、茌平、东阿、寿张、阳谷、莘县、冠县等11县及聊城城关区。

1950年,撤销聊城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聊城专区划归山东省。

1964年,撤销寿张县,设金堤以南地区划归河南省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划归山东省阳谷县。

濮阳专区

1949年,设濮阳专区,专署驻濮阳。辖濮阳、清丰、南乐、濮县、范县、观城、朝城、滑县、长垣、封丘等11县及濮阳城关区。

1950年,撤销濮阳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将濮阳、清丰、南乐、滑县、长垣、封丘等7县划归河南省;将濮县、范县、朝城、观城4县划归山东省。

1964年,范县重新划归河南省。范县金堤以北地区划归山东莘县。

安阳专区

1949年,设安阳专区,专署驻安阳市。辖安阳、内黄、淇县、汤阴、浚县、内黄等6县。

1952年,安阳专区划归河南省。

新乡专区

1949年,设新乡专区,专署驻新乡。辖新乡、汲县、辉县、修武、武陟、获嘉、博爱、沁阳、温县、延津、封丘、原武、阳武、济源、孟县、焦作矿区等15矿区。1950年撤销汲县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0年,撤销汲县城关区,改设为镇。

1952年,新乡专区划归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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