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前待遇4500有五險一金,原來個人承擔費用實發2700,怎麼辦?

每月4500元的工資,對於很多人來講還是比較有吸引力的。但是實際入職之後,才發現入職待遇是包含了社保、公積金的的全部待遇。不僅僅是職工個人的,也包括企業應該承擔的。

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尤其是在政府公開招聘的編外購買服務人員中,一開始許諾的待遇是四五千元。但是,真正從事工作發到手卻只有兩三千元。

為什麼呢?因為政府是嚴格執行財政預算的單位,支付的所有成本就是四五千元,包含了企業繳納的社保、公積金部分也包含了職工本人需要繳納的社保、公積金部分。

入職前待遇4500有五險一金,原來個人承擔費用實發2700,怎麼辦?

比如: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的成本是4500元,用人單位給職工按照3000元基數繳納社保、公積金。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職工本人承擔8%,用來單位承擔16%。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職工本人承擔2%,用人單位承擔6~10%不等,按照8%計算。

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各地並不相同,有很大的浮動。假設總體按照6%徵收。

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按照職工本人繳納10%,用人單位繳納10%計算。

合計起來的繳費比例是社會保險40%,住房公積金20%。

入職前待遇4500有五險一金,原來個人承擔費用實發2700,怎麼辦?

因此,每月需要繳納社保公積金1800元,職工本人剩餘的工資只有2700元。

這種情況,說合法還真是合法的。畢竟政府購買服務實際上是一次性撥付,有勞務派遣公司根據承擔的各種成本情況,分開計算。只要勞務派遣公司不扣政府支付的人工成本費就可以了,代理服務費另項支付。

有人疑問,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社會保險費應當由職工和用人單位承擔,嚴禁將企業部分轉嫁給勞動者。可是我們想一下里邊的邏輯,政府撥付的人工成本就是4500元,難道勞務派遣公司一分錢不掙還要往裡貼錢?哪裡有這樣的好事?錢由政府撥付?可是政府預算核定的就是4500元。又回到原點了。

實際上,我們只要仔細閱讀一下相應的招聘簡章,幾乎如出一轍的都表示,待遇包含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部分。如果沒有這一條,那麼就屬於勞動爭議了,職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至於能否維護自己的權益,要看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的裁決了。很難。

入職前待遇4500有五險一金,原來個人承擔費用實發2700,怎麼辦?

各地招用的政府購買服務人員主要包括一些輔警、政府機關輔助人員等等,也是按照不同的用途劃分的。一般警務輔助人員待遇最高,畢竟他們工作條件很艱苦,還存在一定的危險性。而且個別地區還會給予轉正的機會。北京等地立個人二等功可以轉為事業編,個人一等功甚至轉為機關編制。想想都知道了,很難。西藏2018年曾經專門針對輔警中的符合條件人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未來政府輔助人員的晉升渠道會暢通的。不過,像普通政府機關輔助人員,每月到手待遇也就2000-3000元。靠這樣的工資不要說致富了,也就基本維持生活。如果有條件,還是不要蹉跎下去,積極跳槽的好。畢竟編外人員在政府機關的工作,屬於溫水煮青蛙,不是什麼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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