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成果,根據市局交警支隊《關於集中開展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工作的通知》要求,現曝光一批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人(曝光信息將持續更新),以震懾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引以為戒,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渭源公安交警提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通過撥打110、122和隨手拍等舉報方式進行舉報。一經查實,根據《甘肅省公安廳關於舉報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獎勵的通告》,對舉報者獎勵500元。
姓 名:田小東
違法時間:2019年10月2日23時25分許
違法地點:渭源縣濱河南路一小路口路段
酒精含量:71mg/100ml
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駕駛證記12分、實習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依法註銷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姓 名:劉永強
違法時間:2019年9月30日11時5分許
違法地點:渭源縣臨渭公路75公里200米
酒精含量:36mg/100ml
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姓 名:李建昌
違法時間:2019年9月26日0時20分許
違法地點:渭源縣清源一小路口
酒精含量:55mg/100ml
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姓 名:杜奇樺
違法時間:2019年9月26日0時50分許
違法地點:渭源縣首陽路渭錦佳苑門前路段
酒精含量:28mg/100ml
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姓 名:楊保權
違法時間:2019年9月10日23時28分許
違法地點:渭源縣濱河南路一小路口路段
酒精含量:59mg/100ml
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違法行為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甘肅省公安廳發出通知,部署全省公安機關在嚴查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中,嚴格執行“七個一律”,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即:
1、對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暫扣機動車駕駛證;
2、對飲酒駕駛受到行政處罰後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當予以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危險駕駛罪移送起訴;
4、對黨員或者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在依法從重處罰的同時,一律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紀委監委;
5、對查處酒駕醉駕工作一律全程錄音錄像,現場錄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6、對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7、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職務,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予以刑事拘留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以妨害公務罪移送起訴。
安全無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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