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要修水泥路,但佔用了村民的農田,應不應該給村民補償?為什麼?

暢瑤989


首先明確一點,村裡修水泥路佔了農民的農田該不該給農民補償,這個問題是要分情況來看的!

現在,隨著國家對農村投資加大,農村很多建設項目越來越多,很多農村都因為項目落地需要佔地而獲得了一定的經濟補償。很多村民打心底裡對這個事兒還是很歡迎的,因為佔地就意味著會得到補償。小焦工作的村子前幾年修國道佔地,就有村民得到了好多補償金。所以,很多村民看到這樣的好事兒是激動不已,紛紛希望自己家的地被佔用。但是,在農村裡可不是所有需要佔地的修路項目都能得到補償的!

一、修路佔地有沒有補償要看公路的等級和修路項目

一般來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徵收耕地的建設項目,要給予耕地主人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在內的補償費用。所有,如果村裡修水泥路需要佔耕地的話,按照相關規定是要給耕地的主人一定賠償的(賠償標準各地不一)。

但是呢,農村的情況很複雜,一般國家級的公路、省級、市級、縣級的公路修建時如果需要佔耕地,那就會按照相關規定給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像一些村子修建村組道路,那就不一定會給補償了,像小焦老家去年修建機耕路的時候,佔過耕地的統一就不給補償。

另外,一些村民自發發起的修路項目、經村民一致同意不進行補償的修路項目,都是不會給補償的。

二、修路佔地補償不一定是財物補償

現在,在很多村民眼裡可能覺得村裡佔地給補償,那就一定是給補償金,其實這個真不一定。在有的地方,如果土地資源豐富,在佔地的時候就會通過“以地補地”的方式給予被佔耕地農民進行補償。

三、有的地方佔地補償費用

在有的地方,因為地區的實際情況,相關部門在制定補償方案時,可以只考慮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中的部分補償。比如有的地方就只會給村民進行青苗補償,有的地方只會給村民土地補償費,情況都不太一樣。這樣的話,得到的補償情況就不同。

綜上所述,村裡修水泥路佔用村民農田,按照規定本是要給補償的。但是因為公路等級不同、修路項目具體情況不同就不一定會給村民補償。另外,有補償的話補償的方式也是不盡相同的。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我還沒上小學的時候村裡就開始修路,那時村民出力,國家給炸藥,雷管,導火線等。從我沒上學到我畢業都工作了好多年都沒有一條像樣的公路。在這幾十年內,測了多少次,改了多少回,修了多少年,我真的都記不清,為什麼一條公路折騰幾十年都沒有定調呢?就是因為各家有各家的利益,路走誰家地,誰家不同意。

2011年,我回老家找組長(大家習慣叫隊長)和好多人商量,我們組(大家習慣叫生產隊)這條公路必須和鄰村接通(以前只修到有人地方,鄰村與河南省結界)。我的觀點是路線必須走陽坡(陽面)。一是我們是山區,如果走陽坡冬季下雪基本落不住,就是落一點雪大家掃一下,路很快就幹了,這樣車輛通行安全。二是如果走陰面,冬季一旦下雪,沒幾個月雪消不了,路上有冰,車輛通行打滑容易出現事故,還有陰面樹林茂密,野豬和狼容易攻擊行人。三是大家現在房子都在陽面,把各家院子連接起來,佔地就少一點,大家出行也方便。當時我們村有個老師就不同意,他說我家就靠這點地收糧食,你要把路改走這,哪我吃啥?後來上面來人(同學)測路,決定走陽面,但是先修的是沒住人的地方(住人地方佔地骨頭難啃所以放後),現在從衛星地圖上可以清楚的看到以前修的好長一段翻山路,不過這條翻山路後來又被遺棄啦,因為山根陽面有一塊地是組長家的,原來測路時他勉強同意,後來因他給兒子套取國家補貼被黨紀處分等原因,和鎮上駐村幹部吵了一架,要求把路改走對面我家的地(陰面),支書是他外甥,組裡修路支書就有權決定。

組裡以前修的路都是走陰邊的,我提出走陽邊後,住人的地方有幾家不同意,經過不斷做思想工作,最後還有一家不同意,就是我們村首富(估計比謝廣坤家還有錢),他家對面是我家地(陰邊),最後組長沒辦法又把路改走我家的地。

2017年底,這條路終於變成水泥路,接通鄰村,直通河南。

2018年底,我又一次回老家,沿著這條新修的水泥路翻山(小時候要翻這座山上學),組長由於利益的得失,沒有按照上面測的路線修,把路改走陰面,天一下雪陰邊的路就會結冰,就是天不下雪由於陰邊滲水,修路時裡面沒有留排水溝,天一上凍也會結冰,車輛通行就會打滑,還有幾處路窄,坡陡,急彎,給車輛通行都埋下了安全隱患。

很多人都知道農村落後,特別是山區,為何落後?這就是一個原因。要想富先修路,修個路有多難。我相信基層鄉鎮幹部特別是扶貧幹部深有體會。

題主問到農村修路佔地補償問題,按理是應該補償的,但是貧困山區村裡修路村裡沒錢補償,如果大家都講得失,哪路就修不成,永遠會落後下去。


洛水情歌


毫無疑問不管是村裡面,還是具體哪一個部門,在佔有村民的合法農田耕地的時候,都是要給予農民有償補助的,土地是農民的合法資源,是生活的基本保障,是國家賦予農民的個人完全使用權益,土地可以被徵用,但不能憑白無故的被無償使用。

村裡要修水泥路,但佔用了村民的農田,應不應該給村民補償?為什麼?

首先告訴你村裡面的做法是不對的,佔用你的土地是要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或者是其餘的耕地置換的,一分錢不給如果再沒有其他方式的補助,那麼你完全可以給村裡幹部提意見,表面自己的需求和想法,這件事情沒有必要畏畏縮縮的,我們是有法可依的,是有法律依據給我們做後盾的,大大方方的給村裡領導說,你有要求可以提出,至於村裡面能否滿足,要看彼此如何協商。

如果村裡面對你訴求賠償的事情置之不理,推三阻四不管不問,你完全可以去鄉鎮上一級有關部門,說明事情的具體情況和緣由,有關部門是會給你一個簡單明瞭的處理方式,面對推諉我們要勇敢的直視,而不是輕易的放棄。

如何處理應對村裡面的佔地行為?

首先來講要看一下用地的具體面積,如果只是一個地頭子、地角,連半分地的面積都沒有,那麼我們完全可以大度一些,畢竟村子裡修理是為了整個村子老少爺們的出行,小小李我是個典型的農村人,我深深的知道一個村裡修路的不容易和艱辛,通情達理的人不但事事給予修路理解和支持,面對施工人員都是能給個方便的就給個方便,但是也有村民處處作對,總是想著從修路上面沾便宜、得好處,用雁過拔毛來形容他們一點都不錯。

如果只是暫時修路佔用短時間的耕地,有或者是佔地面積微乎其微,我建議你不妨展示出自己高尚的一面,得饒人處且饒人、與人方便與己方便、贈人玫瑰手有餘香,你的高風亮節只會讓村裡面的人對你刮目相看啊。

當然如果確確實實佔有面積過大,我們有憑什麼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在我們這裡每個人分配的土地面積就在一畝地附近徘徊,別小瞧了這一畝地,他可以能保障一家人的吃喝問題,農民除了打工就是種地,沒有多餘的收入,種地本身的利潤有不大,在被無故的佔有,放在誰身上都是說不過去的。

如果佔地過多,你完全可以提出要求,用村子裡面的機動地給予補償,不是農民小氣,不是農民不大量,事情沒有攤在誰家,誰都會說漂亮話的,別用自己的行為準則和道德去綁架別人,你看不慣的話,你把自己的地補償給人家啊。

實話實說農村的生活並不是多麼簡單,每個人的思考行為準則和水平認識是不一樣的,只是希望大家在面對處理事情的時候,能夠以大局為重,也能站在別人的立場去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考慮一下,要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是農村小小李,如果你對我的回答有些許滿意,希望你能給我一個關注。


農村小小李


農村修路其實是必要的,畢竟現在人們的生活條件逐漸變好,出行的交通工具也在改變,如果農村一直是土路的話,出行很不方便,所以修路,這是好事!

至於佔用基本農田修路,這種情況需要村委會和村民商量好了就可以,所以本著為了全村人的出行方便為目的,一切和平協商解決。

解決辦法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補償錢,另一種是補償地。


補償錢的情況:首先要看這條路是國家在修還是村集體在修。如果是國家在修,比如省道,縣道這些大型公路,國家會按照有關政策執行補償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一般來說,耕地的使用不同,補助的費用也不一樣,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補償地的情況:補償地的情況,一般修路主體是村集體或鎮政府,因為他們都掌握著不同數量的耕地,這個耕地叫機動地。一旦有人願意置換耕地,那麼村集體是有權調換的,所以村裡修路,應該修,村民個人必須聽從村委會的安排,或另撥責任田,或置換責任田,對於原修路佔用責任田地上的農作物,可經過商量研究,應給予村民個人一定的經濟損失賠償或補償。如果地上有青苗,那麼應當補償一定的損失,這是必須的。

什麼都不給怎麼辦?

首先要看這項決定是否經過村民大會集體討論決定,如果是村委會沒有開全體村民大會就擅自做出決定,那麼此事可要求村委會做出解釋,必要時可像上級鎮政府申訴。


如果該修路決定是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後來村民又反悔了,那這種一般要按照原決定繼續執行,除非提出合理的解釋。

如你村不給你置換土地也不給你補償地上青苗損失費,可以像村集體去主張,如果修路還需要村民集體出錢,那這種情況當然可以抵頂應出的那部分錢。

因此,要看情況再論事。既要顧全大局,按照村集體決定辦,還要有不妥之處提出來,協商解決,畢竟這涉及到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權衡,一切要尋找一個互利最大化路徑解決。


綠野新農村


感謝您的問題

土地現在是私有制,又延期了30年,說明你有權去管理 ,農民是土地的主人。


雖然說農村修公路,是為了農村好,是為了幫助脫貧致富的,但是也不能免費佔有個人土地面積,應該有償徵收才行,必須佔多少地給多少錢才夠合理。

為什麼呢?這個道理很簡單,在城市修路為了什麼?是為了交通便利,便利人們出行,那是為人們好,為什麼還佔地的時候給錢呢?道理是一樣的,地是私有的,必須給錢。


上面是個人觀點,你覺的怎麼辦呢?歡迎在下面留言,記得關注《俺村俺家》啊,謝謝支持!


俺村俺家




西門觀點:雖不屬於國家徵用,但是村裡公益事情,所以,應該給予調整同樣面積與質量的土地,或參照國家政策進行賠償。

《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


農民承包地是國家給予農民的福利,任何人不得侵犯農民的權益。如果國家為了公益事業需要徵用農民的承包地,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賠償農民的損失。



村裡要修水泥路,需要佔用農民的承包地,應不應該給農民補償損失呢?

回答是肯定的,完全應該!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東西,所以,既然佔用農民的土地,就應該依照法律賠償。

因為,村裡修水泥路,受惠的不僅僅是被佔用土地的村民,而是全村村民,所以,不該由某一個人或少數人承擔。

雖然村裡修路不是國家徵用,但村裡應該參照《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依法賠償被佔用土地的農民經濟損失,或如果村裡還要機動地,也可以以同樣數量和質量的土地進行調換。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村裡要修水泥路,但佔用了村民的農田,應不應該給村民䃼償?為什麼?

無論是建房還是修路,佔用了村民的農田就應給予相應的補償。常言道,虧公不虧私,說的就是虧了公家只是減少資金,而虧了私人容易引起矛盾不說,嚴重的是致使私人吃不飽飯的境地,所以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應儘量避免損害私人利益的行為。

目前大部分農村都在實施新農村建設,修路是重中之重,佔用村民農田的現象屢見不鮮,這就要考驗管理者的協調水平。我村上建新農村修路時,在佔用村民農田的情況下,都採用了相應的補償,佔一分田䃼一分田,或者䃼宅基地,當然作為村民也不能漫天要價,過分強調小節,比如去糾結農田的肥痩問題,這是不行的,畢竟路是為村民修的,受益的還是村民。

修路是有利於村民及農村經濟發展的好事,但是佔用農田損害了個人私益也是不合適的行為。也與大力建沒和諧社會的基調格格不入,應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或者是實物兌換,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中才是最好的方式。





“要致富,先修路”,這是句充滿哲理性的話一直被人們達成了共識,沒有便利的交通,又能談何致富?所以作為受益於修路的村民,在獲得相應的補償時也不要斤斤計較,應以大局為重,也算是為美麗鄉村項目作出貢獻。


鄉村田曉


我來回答幾個要點,你就明白了。

1,要想致富,先修路!

2,村子本來窮,靠國家的財政修路。

3,不想致富,不想修路,那就沒有那些事了。

4,世上沒有那麼好的事,既給你修路,又給你稻田補償。財政只是給你錢修一條路,路在哪?不出一條路的。

5.這個要村集體商量!佔到的路,哪裡有機動地補償。一個美好的村子,要有美好的決策,美好的奔頭。

6,如果個人都只顧眼前的小利益!那隻能落後自己!發展不起來!


楚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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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長期在基層工作,是一名基層三農工作者,每天的工作就是與村民打交道。就在去年,我們村上也因為要修一條聯通村民小組之間的道路,遇到過同樣的問題。下面,我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於理來說,應該得到適當的補償,即使不是經濟補償,也應該通過利用村集體土地、機動土地等形式,對受損失的農民進行補償。於情來講,正如農村老話所說“修路架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修路是造福子孫後代的一件好事,也是潤澤萬家的一件好事,作為利益享受者之一的村民,應該做出適當的讓步,從而保障全村人集體的利益。



先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從規定中我們不難看出,不管是什麼原因,當土地承包經營者,也就是農戶承包經營的土地被徵用或者佔用的時候,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所以說,即使修路架橋屬於村級公益事業,只要佔用了村民承包經營的土地,就應該給予一定方式的補償。



再來說說農村修路的真實情況

我國的大多數農村,村集體經濟實力都不夠雄厚,村上要修一條道路,非常不容易,需要逐級申請,而最終是否能夠得到上級部門的批准,也並不一定。就算是最終批准了,修路的資金也是非常有限,在項目預算中就沒有徵佔農戶土地的補償費用。所以,在道路設計的時候,會盡可能的避讓開農戶的住宅和土地,為的就是儘可能的降低農民的損失。而如果實在因為繞不開,需要佔用農戶的土地,村上能做的,有兩個方面的事情,一方面,與農戶溝通交流,讓儘可能的配合通村道路的修建;另一方面,動用村集體土地或者機動地,對於佔用土地的農戶進行適當的補償。而如果農戶不接受說服和此種補償方式,非要一定的經濟補償,那麼鎮村幹部也會束手無策,也就阻礙了道路的修建。



其實,修路架橋是涉及每個村民利益的一件實事、好事,作為村集體的一份子,應該做出適當的讓步,正所謂“沒有大家,就沒有小家”!

您認為應不應該得到補償呢?


農策分析


在這秋高氣爽的季節裡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農村修路其實是必要的,畢竟現在人們的生活條件逐漸變好,出行的交通工具也在改變,如果農村一直是土路的話,出行很不方便,所以修路,這是好事!

至於佔用基本農田修路,這種情況需要村委會和村民商量好了就可以,所以本著為了全村人的出行方便為目的,一切和平協商解決。

解決辦法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補償錢,另一種是補償地。

補償錢的情況:首先要看這條路是國家在修還是村集體在修。如果是國家在修,比如省道,縣道這些大型公路,國家會按照有關政策執行補償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一般來說,耕地的使用不同,補助的費用也不一樣,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補償地的情況:補償地的情況,一般修路主體是村集體或鎮政府,因為他們都掌握著不同數量的耕地,這個耕地叫機動地。一旦有人願意置換耕地,那麼村集體是有權調換的,所以村裡修路,應該修,村民個人必須聽從村委會的安排,或另撥責任田,或置換責任田,對於原修路佔用責任田地上的農作物,可經過商量研究,應給予村民個人一定的經濟損失賠償或補償。如果地上有青苗,那麼應當補償一定的損失,這是必須的。

什麼都不給怎麼辦?

首先要看這項決定是否經過村民大會集體討論決定,如果是村委會沒有開全體村民大會就擅自做出決定,那麼此事可要求村委會做出解釋,必要時可像上級鎮政府申訴。

如果該修路決定是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後來村民又反悔了,那這種一般要按照原決定繼續執行,除非提出合理的解釋。

如你村不給你置換土地也不給你補償地上青苗損失費,可以像村集體去主張,如果修路還需要村民集體出錢,那這種情況當然可以抵頂應出的那部分錢。

因此,要看情況再論事。既要顧全大局,按照村集體決定辦,還要有不妥之處提出來,協商解決,畢竟這涉及到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權衡,一切要尋找一個互利最大化路徑

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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