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黃武寧、黎飛等17人涉嫌破壞生產經營一案提起公訴

馬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黃武寧、黎飛等17人涉嫌破壞生產經營一案提起公訴

馬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黃武寧、黎飛等17人涉嫌破壞生產經營一案提起公訴

被告人黃武寧、黎飛等17人破壞生產經營一案,由馬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依法向馬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武寧、黎飛等17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馬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武寧、黎飛、黎英合、覃民榮出於個人目的,組織煽動被告人覃劍、覃振安、覃通、黎小元、羅美松、覃耀、黎英歡、黎漢桂、黎英豪、覃帥、黎天鳳、黎捷、黎兆規等伏岜屯群眾積極參與損毀周水採石場機器設備和生活設施,其行為已嚴重擾亂了周水採石場正常的生產秩序,情節嚴重,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破壞生產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馬山縣人民檢察院12309中國檢察網

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武宁、黎飞等17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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