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在村里被摩托车撞死,肇事者喝了七八两白酒,结果判了一年半,合理吗?无赔偿?

小村堡


你好,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造成一人死亡的,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赔偿部分判刑以后仍然需要赔偿。


杭州律师吴军安


这位母亲很不幸,逝者安息!

我在6-7岁的时候我大姨家的大儿子,也就是我表哥不幸遇难了,也是车祸,难以置信的是我姨父自己的车压死了我表哥!

那时候我姨父是开长途大汽车的,专门运啤酒或饮料,路上免不了会疲劳。所以我那大表哥一桶跟他去开车,那天在出发前我表哥去车底下检查车辆状况,却不曾想一辆运煤的半挂车直直装上我姨父的车(后来说是疲劳驾驶,当时快睡着了就直接撞上我姨父的车),就这样惯性作用下往前开了有十几米远,我表哥刚好在轮胎经过的地面上!

与题主一样,那位拉煤车主也是一个普通家庭,当时也没有赔我姨家多少,估摸着就万把块钱!而且也只判了三年。很多时候心里想想很不合理,一条人命只抵了三年甚至是一年半的刑期,在每一位亲属心里,都想着应该把他们判无期或死刑;但在法律面前却不一样;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胖小轩


对方这个行为涉嫌的是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对于交通事故来说,如果没有逃狱等情况,原则上就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以福建省这边为例,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中便具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所以,对于肇事者酒后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人员死亡,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的刑期范围是在六个月到二年有期徒刑。这是没有赔偿,没有谅解,没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下的量刑幅度,若具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量刑还将进一步减少。法院最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在规定的刑期之内,还是相对合理。


叶律师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者醉驾致人死亡,虽构不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同时也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量刑要重于危险驾驶罪,且犯罪嫌疑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要件致一人死亡,所以,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题主的母亲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而且犯罪嫌疑人仅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很明显,受害者没有得到应得到的那份赔偿款,此案判决是不公正的,侵犯了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应提起上诉。

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在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上是有一定差别的,国家是有规定的。由于计算公式比较复杂,这里就不再絮叨了,大致是30万左右吧,律师会给你一笔笔算清楚的。

由于提问者给的信息不详细,事实是不是属实,什么原因法院不判给你经济赔偿,很难做出定论。我认为,不管什么原因,肇事者酒驾致人死亡,一点经济赔偿没有,不合乎情理,只不过是赔偿金多、少的问题。


打开车窗看景色


判刑过轻。根据刑法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品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醉酒驾驶,带有主观故意性。构成刑法交通肇事罪,同时也构成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不是醉酒驾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要求醉酒驾驶判刑从重顶格。又有致人死亡行为。

即使算作【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应该顶格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不算过失顶格可以判处死刑。)

爱护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喝酒别开车。后果太严重。


陨石143676075


首先从你说的这个问题来看啊。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话,那么他判一年半肯定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不是这样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了之后呢,肯定会有民事赔偿的,这个不容置疑。但是中国法律还有一条规定的是,如果他实在没有钱赔偿,会判他实刑坐牢的。用坐牢来代替那个金钱赔偿。

从你所说的那个判一年半这件事可以看出这个法官的判决肯定是不公正的。不然不会判这个一年半这个判决下来的。当然我们也不了解这个事实啊,不知道是人撞的摩托车还是摩托车撞了人,因为这个概念不同,然后双方所担负的责任也不同。从而影响后面的结果判断。

最后我想问一句,这个提问者,你说的这个判一年半是根据什么来的呢?首先他喝了七八两白酒,肯定是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那么在他做死一个人之后,肯定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要拘捕的。不清楚有没有逃逸,如果逃逸的话是初于7年以下。反正醉酒驾驶肯定是那个驾驶员负全责。你给的信息太少,无法判断


杨先生谈情感


交通肇事置人死亡,法律是有赔偿规定的。但是法院在实际执行判决时无法统一赔偿标准。有保险公司承担的,家中有钱的,根据死者家属要求,可判赔百数万。没保险、家中又特别困难的,判了他赔也拿不出来,只能判刑。

有个五十多岁的男子骑摩托车在路上撞到一个六十多岁踩三轮车上街卖菜的老太太。老太太从坐橙上跌落头撞在水泥路上,送进医院就成了植物人。男子扔下摩托车主动去投案。公安局要他主动去凑钱把伤者医好再说。家属又找交警解决,警察去调查,男子一直是单身,住房简陋,还在吃低保。摩托车又无证无照。没办法只能判他入狱。三十多万医疗费伤者家属自理,人又死了。这就是现实问题。所以,只有事事小心,安全为重。


凝解


对于交通肇事案,判几年刑期都是次要的,关键是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赔偿要到位。

交通肇事案属于过失犯罪案。


所谓过失犯罪,就是指一个人对某个犯罪结果的发生持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比如,某村民把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田埂上,下地干活去了。他的4岁的儿子爬到摩托车座上玩,不想摩托车突然倒下,儿子被摩托车砸到。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例中,该村民把摩托车停放在田埂上的行为就是一种过失的行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他应当预见到自己把摩托车停放在田埂上儿子可能要爬上去玩耍会发生意外,但他实际却没有想到,结果发生了他不想看到的事。


另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指的是一个人对某件事情的发生事先已经预料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不好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本案中,骑摩托车的人喝了七八两白酒,酒后驾驶摩托车撞死题主母亲,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如果没有逃逸等其他恶劣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在判决前能够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作为法庭依法从轻发落的一条依据。很多这样的案件最后都是以判处缓刑结案的。


但如果交通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法庭也无法解决此事。如果受害者家庭生活因此陷入绝境(比如死者是家庭唯一劳动力和生活来源),受害者家属可以以此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国家救助。


广州文案策划


交通肇事罪不可能没有赔偿,除非你自己放弃。要明确告诉你的是:保险公司的赔偿也计算进肇事司机的赔偿。并不是只有肇事司机个人的钱才叫赔偿。

按交法规定,判1.5年是合法的。法官在法律的框架内有自由裁量权。

之所以交通肇事罪判的比较轻,是因为,这属于意外犯罪,就是说,这个司机根本不想撞死人。

如果你不服气,看看能不能以别的罪名起诉他?假如能改为故意杀人罪,司机应该判死刑。如你所愿了。


关注医药的人


这肯定不行,农村户口,至少也要赔偿20到30w才行。而且量刑明显太短了。驾驶员无证醉酒致人死亡,绝对不可能判1年半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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