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咋辦?

dfyjfdd


雖然不知道你們是因為什麼原因離的婚,但是我怎麼感覺你們兩個其實都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啊。

首先,你們離婚了,但是她卻還沒有搬出去,我覺得就算是因為住房原因,如果她真的一點都不想見到你,那是有很多解決方法的吧,所以她還一直和你住一起,是不是還希望你能回心轉意啊。

然後在你這邊,從你的表現來看,你也確實沒有忘記她,甚至會因為她一晚上沒回來而心裡難受,其實這就是失落的感覺,也是愛的感覺,失落明明她是你的妻子,可是有可能她馬上就要去跟其他的男人住在一起,睡在一張床上,想到這些,是不是感覺挺不是滋味的?

還有你妻子徹夜不歸的做法,又是不是一種欲擒故縱的方法呢?或許她也對你還有感情,只是想通過這種方法來試探你真正的心意,如果她真是這樣想的,那是不是可以說明她贏了呀?

其實現在的離婚率真的很高,但是有些人離婚後才發現自己根本離不開那個人,這樣的人,應該就是屬於一時衝動,但不管是考慮清楚的還是一時衝動,我覺得要是真的離不開,那就再複合一次也不是什麼丟臉的事,反而會因為失去過一次,才會更加懂得珍惜


沫月情感小屋


您說的情況再正常不過了.

人既然走到了這個地步,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心裡難受才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正常反應,說明您還是個善良的人.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說你們已經生活了多久了,愛情早已經昇華成為親情,如果發生這情況你沒感覺的話才就糟糕呢不是嗎,說明你們倆個白在一起過了這麼久了.

再說難聽一點,別說自己老婆了,真的,就是養了一隻小貓小狗,你養個幾年它如果跟別人跑了,你說我們能沒感覺嗎?這恰恰說明了人內心深處的善良不是嗎.?

至於解決問題,要看你自己了,你如果真是還愛著她的話就努力去追求幸福,復婚吧.如果沒這心思的話,就只能交給時間了,慢慢都會好起來的.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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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奮鬥ing


離婚不離家,這種狀態的確很麻煩。

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在一個屋簷下,男子看到前妻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可以理解。

在回答該怎麼辦之前,男方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的真實想法。

1,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是不可調和的,而男方又有復婚的打算,那就早點向妻子說明情況,態度要誠懇,有錯要認錯。千萬不要憋著不說,等前妻變成了別人的妻子,一切可就晚了。

2,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可調和,男方只是出於心理因素,不能接受曾經屬於自己的女人投入別人的懷抱。那麼,建議男方早點搬離這個住處,眼不見心不煩。或者男方也要趕快找到屬於自己的新的幸福,用新的情感來淡化眼前的事情。

3,如果只是男方單方面的不甘,女方心意已決的話,還是建議男方學會放手,不行就找心理醫生諮詢一下。最切實有效的還是兩人不要住在同一個房子裡了,那樣遲早會出問題的,對誰都不好。

4,如果雙方有孩子,且並不是因為什麼大問題離婚的,那麼男方想要復婚的話,可以多通過孩子搞好關係。為人父母,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心裡難受。現實中,我身邊也有過類似的例子,夫妻倆離婚不離家,在孩子的調和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身上的錯誤,慢慢都收斂了脾氣,最終復婚了。

總而言之,男方應該先確認自己的真實想法,同時也要考慮女方的真實想法,既然此前能夠離婚,那雙方之間一定是有隔閡或者矛盾的。這個矛盾是否可以調和,隔閡是否能夠消解,都需要客觀看待了,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再讓雙方受到傷害。

具體到細節,男方應該怎樣做呢?

1,如果準備徹底分手的,那就真正徹底一點兒,女方不方便搬離,那男方就先離開此地吧,這樣對雙方都好,最起碼不會再節外生枝,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徹底分開之後,才能更好地展開各自新的生活。

2,如果男方想要挽回這段婚姻,那也不能心急。首先,要態度誠懇地向女方表達自己的歉意,男人這時候就要有風度,無論對錯先退一步。(如果內心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問題,那就說明男方還是不太願意挽回這段婚姻。)其次,當獲悉女方也有複合意願時,男方再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誠意,認真反思此前婚姻中自己的問題,該認錯的認錯,該改變的改變。再次,利用孩子或者親朋好友來做助推,促進複合。最終,水到渠成,破鏡重圓。

能夠在億萬人中相識,已經是莫大的緣分,能夠由相識相知到步入婚姻殿堂,那更是值得珍惜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你的心裡還有對方,那就努力爭取吧,不要輕言放棄。


夜雨如書


和妻子離婚了但是並沒有搬走,還在一個空間下居住。這是屬於典型的離婚不離家的情況,現實中多是因為住房原因。生活中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雖然沒有離家,但是雙方已經沒有了婚姻關係的約束,也就沒有權利要求前妻不能整夜不歸了。

我在《辦了離婚證後再有外遇也叫出軌嗎?》這篇問答中提到,離婚後雙方由夫妻關係轉變為單身關係,會有一個離婚後不應期。而題主所表現出來的這個狀況,正是這個不應期的典型表現。

餘情未了還是心有不甘

既然和妻子已經離婚了,為什麼看到妻子整夜不歸還會心裡難受呢,我想不外乎以下兩種原因:

一、對前妻還餘情未了

人的情感往往會有延遲性,無論是什麼原因,在離婚的那一刻,法定婚姻關係解除了,但是情感並不能做到馬上斬斷。所以離婚後短期內,對前妻還有餘情的話,也在情理之中。當然,這個餘情指的是綜合情感,不僅僅指愛情。

二、前妻很快就談了新朋友,心有不甘

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但是全無必要。如果是你先談了新朋友,會希望前妻怎麼看待呢?是希望她嫉妒你,讓你心裡因此沾沾自喜,還是放寬心態祝福你?如果是希望得到祝福,那現在就把同樣的祝福送給你的前妻吧。

離婚不離家,於雙方不利

正是由於離婚後會有一段不應期,儘快的度過這個不應期,更有利於雙方追求新的生活。但是離婚不離家卻使離婚後不應期延長。

  • 一、離婚不離家,讓自己無法正確面對離婚的狀況,潛意識還處在一種沒離婚的錯覺中,使自己不能完全的接受離婚這個事實。因前妻夜不歸宿而感到心裡難受,正是這種情況的體現。

  • 二、離婚不離家對於彼此開展新生活是一種阻礙。比如題主提到的這個問題,前妻之所以整夜不歸,可能是已經尋找了新的伴侶,但礙於還沒有離家,只得獨自出去。另外離婚不離家也不利於題主本身的心理脫敏,儘快面相新生活。

當下狀況要咋辦——涼拌(冷靜下來)

現在的狀況讓題主心裡感到十分難受,我想這樣的困擾在生活中還會有很多。這就需要我們冷靜下來,反觀一下自己的情況,並做出應對方法。

一、捫心自問,弄清楚自己心裡對前妻到底是什麼態度,是想挽回還是離意已決。如果想挽回,就別妄自難受了,趕緊行動起來,尚有一分機會。如果離意已決,那就果斷接受現實,化悲痛為祝福吧!

二,作為男士應儘快搬出。是租房也好,買房也罷,總會有辦法解決。畢竟男性出來單住,要比女性方便的多,這個風格還是要發揚的。另外,儘快搬出來也有利於自己開展新的生活。至於房屋的法律分割情況,可以等事情落實之後,再按情況做出調整。


總而言之,無論住房原因還是其他原因,離婚不離家只能是暫時的權宜之計。長遠來看,離婚不離家不利於雙方開展各自的新生活。像題主所述的,已經和妻子離婚了,但是看到對方整夜不歸仍然感到心理難受,那就儘快搬出來,讓自己快一些適應離婚後的狀況。(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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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既然對她還有愛,為何要離婚呢?既然已經離婚了,為何還要不捨和難受呢?

如果捨不得,對她還有愛,那就儘量去挽回這段感情。如果覺得實在無法挽回這段婚姻,那就還是儘快搬走,各住各的,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我有個親戚,也是離婚了。但是,他們因為孩子,完全就是離婚不離家。

離婚的原因,很俗套,婆媳關係不和,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而丈夫完全就是愚孝,一味地聽從媽媽的話,認為媽媽說的就是對的。有一次,又是因為婆婆的告狀,丈夫憤怒的暴打了一頓妻子,從而離婚了。

但是,夫妻已經有兩個孩子了,不能因為離婚而不管孩子啊。並且,兩個人在深圳就只有一套房子,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兩個人還是住在一起,方便對兩個孩子的管教。

夫妻離婚之後,婆婆回了老家。沒有婆婆在中間的攪和,夫妻兩個好好的帶著兩個孩子,反倒是沒有矛盾,日子過得一天比一天好了。夫妻倆不吵架了,孩子們也開心了。

有一天,丈夫看到妻子好好打扮一番出去了,並且是到很晚才回來。丈夫心裡就有點慌了,支女兒一個勁的打電話給媽媽,讓媽媽早點回來。後來,妻子回來之後,丈夫實在受不住,便開始了離婚之後的第一次和妻子好好談話,問妻子幹嘛去了。妻子性子很直,直接說同事介紹了一個男的,還不錯,自己過去相親了。

丈夫一聽這話,就完全坐不住了。不同意妻子相親,說絕對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叫別的男人叫爸爸,堅決要求復婚。

妻子起先不答應復婚,後來同意了,但是也約法三章:1、不和婆婆同住;2、遇到事情了,一定要兩個人好好商量;3、不接受任何一次的家暴!

現在,兩個人復婚一年多,日子過得很不錯。


幸福魚兒


心裡還在乎不是嗎?畢竟曾經跟你有過一段歲月,看到夜不歸宿自然心裡難受,這怪不得你。

不想心裡難受就趕緊搬走,都離婚了在一起幹嘛?自己不嫌棄鬧心?婚都離了還不分開,所謂的住房問題只是藉口。怎麼還不能在外邊找個地方。你屬於自虐,讓自己難受。眼不見心不煩,趕緊處理好住房問題,要麼她走要麼你走。

她現在夜不歸宿說明人家外邊有人了,壓根不在乎你的感受,你卻在這裡自哀自怨的有什麼用?

想解脫那就趕緊的找地方搬出去吧!



伴夏的情感語錄



你和妻子離婚,因她無處安身,只得還住在你的家裡。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你在心裡對她還有一絲憐憫。

做為曾經的丈夫,每當看到她有的時候整夜不歸,心裡感到難受,也說明你的心裡還是有她的。那怎麼辦呢?


首先問一下她夜不歸宿的原因所在。如果是生活所迫,要上夜班幹活,那你做為曾經的丈夫,現在還在暗暗的愛著她的人,如果有能力,就給她一些幫助,別讓她為了生活,活的那麼辛苦。

也許她因為離婚而不願接受,也許因為還心存怨憤而拒受饋贈,但只要我們的慈善心在,就一定會幫到她的。

如果她夜不歸宿的原因是為了鬼混,即使是生活所迫,也是不能容許的。趕緊給她找一處房子,那怕由你給她出租金也行,讓她早早離開。眼不見心不煩,別讓她汙染了孩子和你的雙眼,給孩子的成長造成影響。

離婚了,可以做朋友,有困難,可以去幫助。但是對於行為不端的人,還是離的越遠越好。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溪谷幽蘭71016950


你難過是因為妻子可能跟別的男人約會去了,你難過的時候說不定她們正在搞事情,曾經跟你負距離的人,現在夜不歸宿可能跟別的男人約會,就算是曾經在一起的情侶也會心疼,更可況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妻子,現在有人替代你的位置,此時夜不歸宿連打電話發消息詢問的理由和身份都沒有,你難過是因為還放不下她,畢竟是同床共枕了這麼多年,現在就要睡在別人身邊…

首先你要明確你們現在的關係,你們已經離婚,從此各安天涯再無任何關係,你已經失去可以關心她的身份。什麼東西都是失去後才知道珍惜,愛情婚姻也是如此,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現在假惺惺的說心裡難過放不下她,早幹嘛去了?現在難過後悔有什麼用?

其次你們現在因為住房原因還住在一起,都離婚的兩個人,就算曾經再熟悉,現在也是已經離婚,住在一起不會尷尬嗎?能保證能忍得住嗎?昔日親密無間的感情和身體,隨你們離婚都煙消雲散。就算因為住房原因,也不該長住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多尷尬,還讓兩個人傷心難過,還不如直接找其他住的地方,免得尷尬傷心難過。

其三,你們現在已經離婚,她夜不歸宿也是她的事,跟你沒關係,輪不到你來擔心她,說不定她正在跟其他相好約會,所以你會難過,難過她去陪其他人,難過你已經失去她,不過這又有什麼意義?能挽回嗎?當然有可能,看你們自己。

所以啊,不管是感情還是婚姻,擁有的時候要懂得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後悔。


三葉Doctor


嗯,這種情況倒是很常見。我目前也是這樣的狀態。不過我可不像你有這樣的心態。看見她徹夜不歸,最多是搖搖頭嘆口氣,笑一笑而已。

其實絕情並不是無情。每一個男人也同樣擁有細膩豐富的情感,只是有一個基礎,這就是愛!

沒有了愛,又何必牽掛呢。離婚的那一刻,我想你一定是想明白了。無論誰對誰錯,誰傷害了誰。在拿到了那薄薄的綠皮離婚證時,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說白了,就是路人甲和路人乙的關係了。

只是曾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今後將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路人甲和路人乙而已。

除去孩子的因素,甚至都不願意再見到對方,不願意再聽到任何關於對方的消息。彼此不再打擾,不再關心,這便是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只是很多人都難以做到,對與錯,我也不清楚。但我做到了,因為我的心已死!

前妻徹夜不歸,其實動動腳趾頭,也就想明白她已經找了別人。離了婚,就不用再自作多情了。你的這份牽掛和難受。在她的眼裡,只會是一種無能和蔑視。


她不是沒有考慮到你的感受。而是她覺得,根本就不用在乎你的感受。你將她當個寶,她將你當根草。何苦呢,自找沒趣,自找羞辱。

天涯何處無芳草,吊在一棵樹上要死不活的。不是一個大男人應有的氣概。

如果你放不下她,如果你感到難受,那離婚之前你幹嘛去了?世上沒有後悔藥。男人,你做得,就一定要受得。

也許你會說,我只是擔心她徹夜不歸安不安全,會不會受到壞人的欺騙?其實你也就不用自欺欺人了。都是成年人了,純屬瞎操心。

有這份閒心,還不如把自己離婚後的生活理順吧。記住一個原則,在大事上,你可以關心她,幫助她,畢竟曾是你的前妻。至於其他的瑣事,你也就別瞎操心,瞎難受了。

難受,也許是因為你沒有完全放下。也許是因為你的自尊心讓你感受到了傷害,其實想清楚也就無所謂了。如果有一天,當她挽著別的男人的胳膊,站在你的面前。你能平靜如常,笑著寒暄。你也就徹底解脫了。

當一陣風吹過,波光粼粼,你說是風讓水不再平靜。

而我說,那是因為你的心不是一片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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