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18年第43期,原文標題《申請專利的那點事兒》,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申請專利是一件又費時又耗財的事兒,而且,這裡頭的水還有點深。
我還在讀大三那會兒,幾乎整個班的人都在忙著折騰專利,因為我們是設計專業,系主任勒令每個人名下得有一個專利才能順利畢業——這當然是唬人的,但在當時我們是真信了。專利申請的步驟頗為麻煩,慣例是找外包公司幫忙準備文件和走流程,一件外觀專利1800元,實用新型專利2200元,發明專利則起碼得5000元,要價著實不菲,還不一定能申報得下來。
後來有個同學跟我透露說,她找人申請了一個實用新型專利,只花了500元,如果申報不成功,還能給她退款。我不信,這不是明擺著做虧本生意嗎?她說是真的,是她男友幫她介紹的工作室。我知道她男友是個挺能整事兒的,認識的人也的確多,但我還是有些將信將疑,對此,她解釋道:“虧本生意誰都不愛做,人家可精著呢。”
原來,那500元買的只是個“發明人”的署名位置,而真正的專利權,卻根本不在她的名下。流程說來也簡單,當工作室準備要申請一批專利了,就把“發明人”的掛名位置給明碼標價賣出去,實用新型專利一般定價為500元,外觀專利還要更便宜一些。至於付完款,“買方”就什麼也不必操心了,包括要申請的專利作品內容都是工作室那邊全程搞定的。我聽了之後心裡總有點彆扭,心想連申請的作品都不是自己設計的,這不是騙人的嗎?雖然省事兒,但我過不去心裡頭的那關,乾脆放棄了這條路子。
直到後來同學把專利授權證書拿到手,她才知道自己“發明”的專利叫什麼名字。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拿著那個專利申請人的名字在網上進行了一番條件檢索,結果嚇了我一跳,下面顯示出來的專利密密麻麻地佈滿了幾個頁面,不過裡頭的發明專利倒是沒幾個,想來是含金量更高些。我隨意點開幾個一看,果然發明人都是形形色色不怎麼帶重樣的名字。我稍一琢磨,覺得這買賣是行得通的——專利權由工作室保有,保證了後續轉讓專利所賺的錢也是歸他們的,利益絲毫不損,還能額外賺上一筆,而“買方”得了“發明人”的名頭,想要藉此給評獎評優評職稱加的分也加上了,不費半分力氣,說起來的確是互利互惠,結果也讓雙方都能心滿意足。
但我還是覺得有些說不清的彆扭。旁觀了這麼一遭,我才發覺原來這裡頭水分挺大。等到後來出了校園,年紀也大了些,再去看很多名字下面所掛的光鮮亮麗的附屬品,也很難再像當初那樣惶恐和崇拜了。
(杭州 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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