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檢察院共同下發的《關於全省檢察機關司法僱員隊伍建設的意見》,以及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僱員招錄辦法(試行)》《浙江省檢察機關司法僱員管理辦法(試行)》,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現將2019年龍灣區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僱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崗位職責
司法僱員主要從事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工作。
招錄人數
計劃招錄司法僱員12名(6男6女)
招錄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四)年滿18週歲,不超過35週歲(1983年10月25日至2001年10月25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錄檢察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薪酬待遇
約7萬/年
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0月29日—10月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溫州市龍灣區檢察院909辦公室(龍灣區永寧西路516號)
3.聯繫電話:0577-86387019(請於工作日諮詢)。
4.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溫州市檢察機關司法僱員招錄報名表》(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報名表)後前往龍灣區檢察院現場報名。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溫州市檢察機關司法僱員招錄報名表(報名表用A4紙打印,並貼上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
(2)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複印件
(5)根據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等有關資料原件並接受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於2019年10月25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筆試及面試
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和綜合常識等,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筆試時間為11月23日。
領取准考證的時間為11月21日—11月22日,地點在龍灣區檢察院。報考人員必須攜帶准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2的,所有筆試合格人員均進入)。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替補。
2.面試
面試由龍灣區檢察院自行安排組織,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將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溫州檢察網、龍灣區檢察院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進行公佈。
(三)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龍灣區檢察院自行組織。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後,龍灣區檢察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並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僱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溫州檢察網、龍灣區檢察院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由龍灣區檢察院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龍灣區檢察院指導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範本由省檢察院統一監製,訂立合同的第三方由龍灣區檢察院商同當地人社部門決定。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其他事項
(一)工作經歷計算至2019年10月25日,戶籍以2019年10月2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報溫州市檢察院審批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低於1:1的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四)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並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繫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如有疑問,可諮詢招錄檢察院,聯繫電話詳見附件。諮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佈,請考生留意:
1.溫州檢察網(http://www.zjwz.jcy.gov.cn/)
2.溫州人才網(http://www.wzrc.net/)
(七)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派駐龍灣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77-5667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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