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好一個坑爹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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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17年11月21日,張某向黃某以5萬元價格出售了保健品海狗油,後黃某在使用了海狗油後並沒有張某當初宣稱的可以治療膽結石的功效,遂提出退款,張某也同意退款並於2018年1月4日退還原告貨款1萬元,但尚欠黃某4萬元的貨款未退還。後經青羊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張某於2018年5月1日前向黃某退換全部剩餘貨款。由於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黃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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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對張某的財產進行查詢,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至其經常居住地址和辦公地址多次也未尋到其蹤跡,電聯發現黃某惡意拉黑法院電話,鑑於上述行為執行法官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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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根據成都市中院執行大數據平臺提供的信息,張某於14時44分在某網吧上網,在外執勤的執行幹警立即驅車前往某網吧,並及時通知執行局組織警力進行抓捕。到達某網吧後,執行幹警先控制了網吧出入口,待警力到達後,

成功將張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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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被抓獲後,經執行法官釋法明理,說服教育,仍然不履行法定義務,執行法官遂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执行】好一个坑爹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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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張某的老父親得知兒子被拘留後,來到青羊法院將案款替張某全部履行完畢,執行法官提前解除了對張某的拘留,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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