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違規亂停車,物業怎樣做才合情、又合法、又合理?

amiee1001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群眾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滿足了溫飽和基本生活設施(如空調冰箱彩電等)後,購車代步成了首選。這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同時帶來了停車位嚴重不足和大量車輛不斷上市的矛盾。新建住宅小區一般缺口為50%以上,老舊住宅小區情況更為嚴重。如何解決好這個矛盾,建議如下:

1,首先應該認識到業主亂停車責任在物業而不在業主身上。由於停車位太少,業主回到小區後在找不到停車位的情況下,可能存在他認為勉強可以停放的地方停車,業主的這個行為可能導致消防通道堵塞,或者導致其他業主無法行車。這個行為是違規,但不違法。

2,對於消防通道的管理。物業應該採取強制手段,設立醒目標識,設置硬物阻擋,同時備用拖車手段。

3,小區除臨時停車外。物業應該準確登記車牌號及所有車輛聯繫方式。

4,管理方法通常有溫馨提示、鎖車輪、強制性拖離移位或上報交警部門等手段。

這件事情對物業來說很頭痛,無論怎麼管,每天都可能發生,同時遭到其他業主投訴。但是物業應該認識到,如果要改變現狀,只能加強管理。管理過程中要溫和對待違規停車的業主,儘量做到溝通、提醒、通知,沒必要在這件事情上與業主發生過多的衝突,或者說給業主留下不好的印象。“手掌手背都是肉”,投訴和被投訴的業主都是你的服務對象,要牢記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的宗旨,才能真正做好物業管理。


張亞軍207253809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小區物業公司對小區業主車輛具有管理權。首先應當建立《小區車輛管理制度》,載明詳細規則,對違反管理規則的車主進行程序管理、處罰。諸如建立停車管理黑名單制度,對不服管理,亂停亂放者,初犯可以張榜公告,直接發出警告,第二次違反者停電費上漲,第三次違反者,直接進入黑名單,不允許在小區停車。當然這些管理細則可以通過業委會,向廣大業主進行公示,爭取更多業主的支持。


阿拉木漢觀天下


違反國家政策法律的規定通知政府執法部門處理,違反了物業公司規定由物業公司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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