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昌縣多家藥店違規銷售藥品

湖北省孝昌縣多家藥店違規銷售藥品
湖北省孝昌縣多家藥店違規銷售藥品
湖北省孝昌縣多家藥店違規銷售藥品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回覆已整改到位 記者實地核實違規情況依舊

近年來,濫用抗生素藥物的危害已被消費者所熟知,違規銷售處方藥的情況也被國家相關部門重視。而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被違法犯罪分子通過各種手段騙購,從正常藥用渠道流失被用於製毒的問題屢禁不止,影響社會安定和危害公眾身體健康,並造成不良的國際影響。為此,藥品監管、公安、衛生等相關部門先後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監管,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地區少數藥品零售企業片面追逐利益,存在違規銷售行為。

近日記者不斷接到孝感市孝昌縣消費者反映:在孝昌縣多家藥店內違規出售處方藥,對於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沒有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專櫃、無專人管理、無專冊登記,嚴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給孝昌縣藥品零售行業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為不法分子創造了可乘之機。

記者為此事到孝感市孝昌縣進行實地暗訪。記者在孝昌縣人民醫院附近的湖北省正藥堂醫藥連鎖公司人民店購買了新康泰克牌複方鹽酸偽麻黃鹼緩釋膠囊和處方藥阿莫西林膠囊,店內的銷售人員並沒有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和醫師處方。

同樣在孝昌縣人民醫院對面的孝昌縣恆康大藥房內記者同樣沒有出示任何有效證件及處方順利的購買到了“白加黑”和阿莫西林膠囊。在湖北眾森醫藥商城連鎖有限公司花園大道西側的藥店內銷售人員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當記者表示沒有攜帶後,銷售人員直接拿別人的身份證進行登記,最終記者在該店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處方購買了“白加黑”和阿莫西林膠囊。在孝昌縣人民醫院附近的這幾家店應該是消費者光顧比較多的藥店,也應該是藥品監管部門重點監管的對象,可是卻出現了各種亂象。那在其他區域的藥店這種情況是否存在呢?

記者來到了孝昌縣興隆西街口(市場監督管理分局隔壁)的百草堂大藥房,記者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處方購買到了“白加黑”和羅紅黴素分散片,店內也根本沒有設立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專櫃。在孝昌縣實驗小學西側的正藥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興隆店內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記者在店內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處方購買了小兒化痰止咳顆粒和阿莫西林幹混懸劑。

早在2012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關於加早在2012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部、衛生部關於加強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裡就明確指出: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應當查驗購買者的身份證,並對其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予以登記。除處方藥按處方劑量銷售外,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  

藥品零售企業不得開架銷售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應當設置專櫃由專人管理、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藥品名稱、規格、銷售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通知要求,嚴格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的監督檢查,發現市場銷售出現異常的,要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對違反規定的要通報批評,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銷售造成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給予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處罰。《處方藥銷售管理制度》明確規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開陳列,處方藥不應採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銷售。銷售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經處方的審核人員審核後方可調配和銷售,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孝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胡局長回覆記者:接到記者反映的情況後已經對上述藥品零售企業進行調查,發現的確存在違規銷售處方藥,麻黃鹼類藥物沒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置專櫃、專人售賣、對購買人員沒有進行身份確認和登記,已責令相關藥店進行整改。

得到已經整改到位的回覆後記者再次前往孝昌縣,在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的見證下,記者再次在違規銷售藥品的藥店購買到了部分違規銷售的藥品。 在孝昌縣多個區域的多家藥店裡出現了普遍存在的亂象,記者不禁疑惑孝昌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區域內的藥店是如何進行日常監管的?所謂的整改到位是應付媒體的一紙空文還是面對違法零售藥品企業的無能為力?面對這種亂象又該如何處理呢? 對於此事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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