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昌县多家药店违规销售药品

湖北省孝昌县多家药店违规销售药品
湖北省孝昌县多家药店违规销售药品
湖北省孝昌县多家药店违规销售药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回复已整改到位 记者实地核实违规情况依旧

近年来,滥用抗生素药物的危害已被消费者所熟知,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也被国家相关部门重视。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骗购,从正常药用渠道流失被用于制毒的问题屡禁不止,影响社会安定和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并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为此,药品监管、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先后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管,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地区少数药品零售企业片面追逐利益,存在违规销售行为。

近日记者不断接到孝感市孝昌县消费者反映:在孝昌县多家药店内违规出售处方药,对于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柜、无专人管理、无专册登记,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给孝昌县药品零售行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不法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

记者为此事到孝感市孝昌县进行实地暗访。记者在孝昌县人民医院附近的湖北省正药堂医药连锁公司人民店购买了新康泰克牌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和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店内的销售人员并没有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和医师处方。

同样在孝昌县人民医院对面的孝昌县恒康大药房内记者同样没有出示任何有效证件及处方顺利的购买到了“白加黑”和阿莫西林胶囊。在湖北众森医药商城连锁有限公司花园大道西侧的药店内销售人员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当记者表示没有携带后,销售人员直接拿别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最终记者在该店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处方购买了“白加黑”和阿莫西林胶囊。在孝昌县人民医院附近的这几家店应该是消费者光顾比较多的药店,也应该是药品监管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可是却出现了各种乱象。那在其他区域的药店这种情况是否存在呢?

记者来到了孝昌县兴隆西街口(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隔壁)的百草堂大药房,记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处方购买到了“白加黑”和罗红霉素分散片,店内也根本没有设立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专柜。在孝昌县实验小学西侧的正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店内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记者在店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处方购买了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和阿莫西林干混悬剂。

早在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早在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里就明确指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严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发现市场销售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销售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的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孝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胡局长回复记者: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已经对上述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调查,发现的确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麻黄碱类药物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专柜、专人售卖、对购买人员没有进行身份确认和登记,已责令相关药店进行整改。

得到已经整改到位的回复后记者再次前往孝昌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见证下,记者再次在违规销售药品的药店购买到了部分违规销售的药品。 在孝昌县多个区域的多家药店里出现了普遍存在的乱象,记者不禁疑惑孝昌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药店是如何进行日常监管的?所谓的整改到位是应付媒体的一纸空文还是面对违法零售药品企业的无能为力?面对这种乱象又该如何处理呢? 对于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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