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以藥串藥” 騙取醫保統籌基金將受處罰!

藥店“以藥串藥” 騙取醫保統籌基金將受處罰!

消費者購買的藥不在醫保名錄中,浙江省溫州市甌海一家藥店老闆就串換藥品名稱,用醫保卡刷這些不在醫保範圍內的藥品,從而套取國家醫保統籌基金。昨天,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詐騙案,藥店老闆諸葛某說,他這麼做,是為了留住客戶。

案發

藥品進購與銷售,數量竟大相徑庭

昨天上午9點50分,甌海法院第一審判庭,被告人諸葛某被法警帶上法庭。他的眼神略顯慌張,不停地看向旁聽席。坐在旁聽席上的家屬看到他,立刻站了起來,跟他打了招呼。

諸葛某,44歲,甌海人。2002年,他在甌海茶山街道開了一家藥店(溫州市鑫園春藥品零售有限公司),2013年,藥店成功申請為市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據諸葛某稱,藥店的生意一直很好,每天營業額達到一兩萬元,客流量少則一兩百人,多則四五百人。

2016年下半年,審計部門去諸葛某的藥店審計,發現可查賬目中,有5種藥的進貨數量和銷售數量大相徑庭。這5種藥分別為阿德福韋酯、熊去氧膽酸、埃索美拉唑、消疲靈顆粒和丁苯酞,均為醫保藥品。根據藥店電腦記錄,2015年和2016年,這5種藥的進貨數量一共208盒,然而這兩年間上報給社保部門的數據中,這5種藥的銷售記錄竟達8245盒。審計人員不禁疑惑,剩下的8000多盒藥哪裡去了?隨著審計深入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諸葛某涉嫌詐騙的案情漸漸浮出水面。

藥店“以藥串藥” 騙取醫保統籌基金將受處罰!

庭審

“藥店做生意,不這麼做沒辦法”

法庭上,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2015年至2016年6月,諸葛某利用他是藥店老闆的身份,虛假購買阿德福韋酯、熊去氧膽酸、埃索美拉唑、消疲靈顆粒、丁苯酞5種醫保藥品,後通過刷他人的醫保卡,大量虛假銷售以上5種藥品,騙取國家醫保統籌基金,共計18萬餘元。

諸葛某到底是怎麼刷的醫保卡,公訴人補充道,諸葛某將不符合醫保報銷的藥品賣給消費者,結賬時在電腦系統內輸入可刷醫保報銷的以上5種等價醫保藥品,這樣顧客就可以用醫保卡結賬,不需要再掏腰包了。而消費者在用醫保卡結賬時,一部分費用從醫保賬戶餘額扣款,一部分由國家醫保基金支付。

案發後,諸葛某為了掩蓋犯罪行為,偽造醫藥公司的銷售印章和供銷清單,以備執法人員檢查。公訴人認為,諸葛某的行為,應當以詐騙罪、偽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起訴書指控,諸葛某拿出事先寫好的材料邊讀邊說,他對涉嫌詐騙的罪名沒有異議,但是金額有問題。“沒有18萬元那麼多,頂多就1萬元左右。”諸葛某說,他並不是有預謀的“以藥串藥”,而是偶爾在顧客的要求下,為維護生意才“不得已而為之”的。“藥店開門做生意,不這麼做沒辦法。”

對於偽造印章的指控,諸葛某稱沒有做過。

走訪

藥店營業員:被發現要坐牢的

記者通過查詢得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醫保卡是國家設定用於醫療消費的個人專用賬戶。

根據人社部頒佈的《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的通知》,醫保卡只能用於醫保定點醫院和藥店刷卡看病買藥,所取的藥必須是由國家設定的醫保目錄中規定的藥品,原則上不得提取現金,禁止用於醫療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費支出。

然而,從諸葛某的經歷看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專款專用”顯然並未完全做到。與此同時,公訴人告訴記者,醫保定點藥店“以藥串藥”的現象並不少見。

昨天的庭審持續了一天,法庭沒有當庭作出宣判。之後,記者走訪了市區幾家藥店,看能否用“以藥串藥”的方法結賬。

開在甌海區三垟街道的一家藥店營業員得知記者想“以藥串藥”,果斷地說:“以前用醫保卡買不能報銷的藥很常見,現在管得嚴了,不能再那麼幹了,要不然會被罰款的。”

市區新城一家藥店營業員也說:“聽說有藥店老闆因為‘以藥串藥’被抓去坐牢了,我們哪裡還敢這麼做啊!”

藥店存在以物充藥、以藥“串”藥,甚至將食用油、蘑菇、茶葉、牙膏、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品充當醫保藥品進行刷卡結算,而藥店向社保申報結算的藥品量遠遠大於實際銷售量,甚至以虛假申報的方式將沒有出售的藥品也進行申報結算,套取醫保基金。國家正在大力檢查此類藥店,查出後將會處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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