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倆惦記父母的房子,父親給了3個“訓誡”:都做到,房子歸你們

哥倆惦記父母的房子,父親給了3個“訓誡”:都做到,房子歸你們

【1】

“謝教授”已經退休十幾年了。退休之前,已經是省裡知名的專家教授,在學術實踐上成就很大。老一輩兒人參加工作的時候,家家戶戶都沒什麼錢,都有生活壓力。謝教授屬於事業心極強、也極其好強的人,起早貪黑就一門心思搞工作。慢慢的,成績出來了,收入水平也上來了,家庭條件好了起來。

謝教授家兩個兒子。他對這倆兒子都不太“待見”。老人思想比較固執,在他看來,學習好、工作上進的孩子才是好孩子,自己不就這麼走過來的麼?“恰巧”倆兒子從小學習都不怎麼樣。這也跟他一門心思工作、沒時間管孩子有關係。他對倆孩子的教育方式一直屬於“簡單粗暴”。

老大屬於人品秉性特別厚道的人,雖然小時候捱過老爸不少“教訓”,但是對爸媽一直是盡心盡力,對朋友也特仗義。但有個最大的毛病:愛玩。四十歲的時候就“退休”了,天天跟朋友們釣魚、打牌。就這“不務正業”的,讓謝教授更加看得不上。老二屬於抱怨特別多的人,總怪小時候沒人管、工作了家裡不給找門路……,後來到了四十多歲才算是當上了個幹部。

工作期間,謝教授跟愛人一塊兒把單位公房買下來了。退休之後倆人又就近買了一套房子,就把公房讓小兒子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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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哥倆聊天,老二半開玩笑的跟老大說:哥,爸媽他們住的那個房子,到時候有你一半兒啊。老大聽了有點納悶兒:你這話的意思,合著你現在住的爸媽房子是你自己的?老兩口現在住的房子才算是咱倆的、還是你讓給我的?

老大對謝老非常敬畏,有話不敢跟他說,就跟母親“有意無意”的唸叨起來了,其實也是想讓母親把話“遞”給老謝,聽聽他是怎麼想的。

果不其然,老謝聽了之後大發脾氣,二話沒說把倆兒子全叫過來了。按照“慣例”就是先一頓教育,最後說一個結論:“你們過好過壞是你們的事兒,老二你別挑事兒,讓你住著就不錯了,你倆誰也別惦記”!

哥倆兒灰頭土臉的出來了……

【2】

對這種態度,一家人早見怪不怪了。這已經是四、五年之前的事兒了。近幾年下來,哥倆兒誰也沒敢再說什麼。

這兄弟倆我都熟識,平時跟老大接觸的更多一些,也比較瞭解老謝的脾氣秉性。期間老大跟我吐過槽,我只能給他的建議是,別惹老人生氣,聽老人的吧,畢竟都是奔八十的人了,什麼事兒等以後再說。

有一天老大找我,跟我說老謝前幾天又“教育”了他們一頓。不過這次不一樣的地方是,之前都是不商量、直接說“結論”,這次是給他們提了三個要求,讓人挺意外。

原來,老謝前段時間病了,住了大半個月的院,現在已經好了。老大當時急了,整整在醫院住了半個多月陪老人,什麼玩的都放下了,直到老人出院。老二一般也就是個隔三差五下班之後過來看看,“哥,我還上班兒,事兒多。你閒著也是閒著,沒事多陪陪”。

老謝身體一直都還硬朗,沒得過什麼大病。這次一下子住這麼長時間的院,也算是人生中頭一遭,可能對老人有些觸動,所以改變了一下“訓誡”方式,讓兄弟倆有點“意外”:

哥倆惦記父母的房子,父親給了3個“訓誡”:都做到,房子歸你們

“我給你們提三點要求。對上,你們得孝敬老人,就算我們不在了,你們長輩誰家有什麼事兒,都得盡心盡力。對下,你們孩子現在也都能自己吃上飯了,有什麼事兒該管還得管,別學我。最後一條,你們哥倆兒有事兒得相互幫襯,還有你們自己家裡,跟媳婦過好日子,尤其是你老大,別一天到晚光顧著玩”。

“我跟你媽商量過,只要你們做到這三條,之前的那套房子給老二,我跟你媽現在住的給老大,誰也別爭”。

老大跟我說:“雖然老爺子脾氣差點兒,其實他心裡是挺惦記我們的……”

【3】

雖然老謝說的話依然是充滿了“教育”,依然帶著點兒“專家”說話的口吻,但是老大給我說過這個事兒之後,對我的觸動和體會很深。

所有家庭關於財產的爭端,都是跟親情疏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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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謝雖然對倆孩子有點恨鐵不成鋼,不管是否跟自己的教育方式有無關係,但是可以看出,老人對孩子是惦記的。老大、老二秉性不同,老二有比較重的私心,這也是為什麼之前讓老大心裡很不舒服的原因。老大的性格決定了他不一定會多爭,但是老二的意思肯定讓他心裡感到不公,這是人性。

在房產繼承上,產生的爭議糾紛非常多。如果繼承人對於房產繼承產生爭議、無法達成一致,就只能通過訴訟程序來解決。但是一旦走向訴訟程序,同時就意味著家庭親情已經不可能存在了。是房子值錢,還是家庭值錢,這筆賬還是要好好算算的。

關於老人談到的三點,就是今天我想分享給大家的:

1.“對上贍養”是繼承最起碼的前提。我國有關政策也明確了:繼承所得屬於“偶然所得”。用白話講就是屬於“白”得的。所以,不意味著老人積累的財產必然給到子女。很多朋友跟我講過,有些子女一輩子盡心盡力照顧老人,最終老人卻把房子給別人了。我相信這種情況是肯定客觀存在的,但應該不是大概率發生的事件。

多數情況下,老人還是會把房子全部或者部分給到對自己好的孩子。老謝雖然脾氣差點兒,但是提出來的條件是對的。我相信,他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還是看到了兒子尤其是老大好的一面,不完全是他一直認為的“不爭氣”的樣子。

2.手足情誼不是用一套房子就可以出賣的。對於多子女的家庭,兄弟姐妹之間互相告、甚至動手的案例都不少見,原因就是為了爭老人留下來的房子。

老謝對兒子提出來的“訓誡”,本質上是不想看到倆孩子之間因為房子的事兒產生什麼間隙,所以用家長式的口吻提出了要求。我認為,這種事情,老人還是早提出來好,省的今後子女們之間產生衝突。

多數情況下,中國式家庭都還是會遵從長輩的意願,不管老人是採取什麼形式,是寫一份遺囑、還是口頭表達的。

3.老人同樣需要公平對待子女。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同時,老人也應當要尊重和關愛自己的子女。雖然我經常強調子女繼承老人的房產是建立在對老人孝敬的基礎之上,才能夠心安理得,但是親情是相互的,任何一方都不應當單向索取。

老謝對待子女的方式一直是“簡單粗暴”,只是他的兒子還算懂事兒,並沒有為此疏遠對老人的態度。我並不認為他的這種做法是對的,相反,我只是覺得他比較“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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