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男女朋友的时候,男方给我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只写我的名字,现在我不爱他了,怎么办?

胖嘟嘟曾姑娘


交男女朋友的时候,男方给我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只写我的名字,现在我不爱他了,怎么办?


这是一道关于房产的情感割裂题,我来答一下吧!


很简单,既然要分手,那么就主动提出来去把房产办理过户,还给男朋友。二姐相信,他曾经是那么爱你,一大笔钱买套房只写你的名字,为了过去的美好,也不要让事情变得不堪。


人家买房不可能是现金去买,一般都会刷卡或转帐购买,有划转纪录的,他只要去打印出来出资证明,打官司就能给判回来。想想他曾经对你的好,两手就算分手也不至非要走到法厅上针锋相对、刀兵相见吧!


挺疯的二姐


还记得那个被男同学从19楼扔下去的莎莎吗?

2017年3月21日早上,杭州滨江某小区,一个90后姑娘莎莎因拒绝男同学求爱,被对方整个人拎起,从19楼出租房扔了下去,当场殒命。

凶手薛某和莎莎高中就是同学,一直都喜欢莎莎,薛某大学毕业后去美国,澳大利亚留学,回国后去杭州,因为莎莎在这里,他爱她爱了8年。

薛某出国后,给莎莎买礼物、发红包,共花掉4万余元。他曾为莎莎买过蒂芙尼项链、Coach包包、卡西欧美颜相机、戴夫的吹风机、星巴克的卡等等一系列礼物。他一直在追求莎莎,可是这位姑娘只收礼物,不回应感情问题,暧昧着,不同意不反对,两个人出去旅游,也是薛某一个人花钱。

最后那天来临的时候,莎莎正在给别的男生打电话,谈笑风生,可是薛某一进来,她却横眉冷对,告诉薛某,她不想和他谈恋爱。

爱了8年,付出8年,换来的是这样的结局,薛某彻底黑化了,把莎莎扔下了19楼,当场毙命。

这是个惨痛的教训,我只想说,姑娘,不爱人家,就别要人家的东西。要自尊自爱。给父母留脸,别把人家当备胎,更不能心安理得挥霍备胎的慷慨。



辽东湾热雪


我老公好友十几年前交了个女友,也买了房,写了女友的名字,女孩当时出了2万块,后来分手了,女孩只要求拿回2万块,并配合他把房子的名字换成男孩名。这世上也不是所有都是见钱眼开的女子?你在这里问就是不想归还房子了,我觉得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如果你的男友很有钱,不在乎一套房,也不想要你归还,那你就不还吧。如果你男友用自己的所有给你买了一套房,你又何必那么绝情,让他失去了你还失去了房?


用户8264615894406


当然是把房子还给他。如果房价跟现在相差不大的话,还他钱也行。我我当时也是没有结婚前,男朋友在我老家的地方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我的名字。02年那个时候房价还比较便宜,全款才8万多。我当时想和他分手的时候,就打算把那钱还给他的,但是我们03年结婚啦🙄


三心草哦


前任家帮找的医院的工作,分手后果断辞职了,处了五六年了,老是无缘无故玩失踪,我不主动联系他,他半个月都想不起给我打个电话,我想结婚,他却始终都用各种借口逃避,刚处一年多的时候就到法定结婚的年龄了,却始终没个结果,分分合合几次了,最后果断分手了。我想说的是,既然不爱了或者不处了就别占着人家便宜了,老话说的好,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


杨一对


如果是婚前的话,你想要也要不走,走法律程序,男方只要能证明这房是他出钱买的,你就得还给人家,我朋友就有过类似情况,我朋友和女朋友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只写了女方名字,后来分手后,女方不想给,我朋友就走的法律程序,之后女方把买房的钱给他了


ll榴莲少女


我觉得房子和感情不是相提并论的一件事。他给只是证明他的诚心,你觉得不合适,当然可以拒绝。不过房子还是应该卖了,还给他。你们不在一起了留着也不合适。如果有升值,就留给自己当作感情付出的红利吧。

我比你的他运气好。我和夫人谈恋爱的时候,因为如果我们在一起,她要远嫁。为了让她安心,婚前在她家乡买了个167平米的一线临江的房子给她。写在她名下。不过我是想好了的,和我在一起几年,分手了也不能让她再搬回父母家住。我从来没有想过让她还的。

结果抱得美人归,房子还涨了10倍。

心诚则灵。


Michael王


很简单,不爱你肯定要分手。问题大概就在这套房子上。无关道德感情,单纯法律上来说房子你可以自己留着,不犯法。从道德感情来说,你可以保留房子给人家钱相当于买下来或者还给人家具体你们自己协商。当然,你要点分手费也合情合理。这个社会就是如此,我学长武大法学博士,12年时谈了一个女朋友比他小五岁谈了一年多,分手时因为他劈腿。女方要了三万分手费。很普遍很正常的事。


打脸没伤害


从法律上说,可以不还,如果打官司,男方绝对要不回去,因为当初是无论谁付钱,房产证是你名字,房产的产权就是你,与出资方没有关系。即使男方提供再多的证据也无济于事,因为这属于赠予行为。

从实际情况说,房子还不还要看男方情况。

要是王思聪,马云,马化腾,刘强东这样的,不还就不还了。人家也许就是每泡一次妞送一套房子这样,到手轻松容易,分手容易轻松。

如果是普通男子,还是建议还。尽管法律站在你这边,但是在巨大的财产损失前,人类会丧失理智,未必按法律办事的。

俗话说,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那么拿走普通男人一套房,简直比掘他祖坟还要咬牙切齿,完全有可能走极端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这些俗语的意思都是让人不要做火中取栗的事,房子虽好,生命更无价。

女性也是一样,虽然一套房子利益很大,但冒着被打伤被杀被伤害的风险,还是不值得。





边缘01


怎么办?我建议你最好退还这套房屋,毕竟你心知肚明当初男友送你房屋是基于想和你天长地久,而你突然移情别恋,自然应当返还房屋,并让他另寻芳草。这不光是做人要厚道的问题,更是为了保证你的人身安全。

如题所述,题主和男朋友热恋之时,男朋友心甘情愿地买了一套房产赠送给你,并且没有任何套路地在房产证上只写你的名字。但是,激情过后,你对男友失去兴趣不再爱他,于是萌生分手之意。但是,因为这套房子,你不知道该如何和他一刀两断,你纠结的问题在于,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套房子归还给他。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产已经终局地归属于你,你无需归还该套房产,而男朋友也无权要求你归还房产。当男朋友决定把房产赠与给你时,便与你达成了赠与合同。并且,当该套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以后,物权变动便已经发生,男朋友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所以,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就是你的,谁也不能把它拿走。

其次,虽然你我心知肚明,这套房产是基于想和你天长地久,男朋友才赠送给你的。也就是说,和你天长地久是他赠送房屋的动机,如果他早知道你会变心,肯定不会把这套房产赠送给你。但是,动机错误并不构成重大误解,男朋友也不能主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

最后,虽然在法律上这套房子已经归属于你,但我还是建议你,既然选择分手,那么就要分得干干净净,把这套房产原物返还。这样,是做人最基本的厚道。更重要的是,如果男朋友是个小心眼的人,你要是不还给他,他会继续纠缠着你,让你今后不得安生,甚至给你招来杀生之祸。

这样的真实案件确实比比皆是,经常会见诸报端。所以,一定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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