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趙忠祥老師的賣字是否有理?

郭卓鑫


一個願賣,一個願買,幹你我何事?任何人都可以寫來賣,只要有人認可。


壯心不已956115


這幾天看頭條,據說曾被大眾尊崇德高望重的某公眾人物的文字書法,約會見面,合影拍照等等,都有明碼標價的收費標準。輿論曝光後,聽說還理直氣壯的回話說沒招誰惹誰。也不知事件真假,如屬實,撇開高尚低俗不說,對這個本來印象很好的名人大咖,忽然就有點聽不順看不慣了!

你的行為固然沒招惹誰,但你是公眾人物,你的行為樹立了很不好的示範作用!你對我們的社會人文起到了很壞的負面影響!衡量是非對錯的標準不是看個人行為招惹沒招惹誰,而是要放在社會影響的層面去觀察衡量,公眾人物尤其應如此。二奶三奶招惹誰了嗎? 腐化墮落招惹誰了嗎?賣身求榮招惹誰了嗎?他們為啥會被人所不齒呢?社會大眾為什麼不能容忍這些現象固其所在呢?

我們的國家精神!我們的民族脊樑!我們的民族氣節!我們的民族信仰!我們的傳統禮儀道德文化已經被文化hanjian、文藝流氓、無良媒體媒體人借他們公眾人物所特有的身份地位和輿論平臺,以域外流氓文化所推崇的是非觀、審美觀、價值觀為目的目標,推入到了異變,扭曲,淪陷的地步!我們的許多青少年已被他們誘導演變為拜金追星,娛樂至死,喪志誤國的精神奴隸!已經淪為域外流氓文化的俯首奴才和跟風跟屁蟲!

中華民族傳統禮儀人文道德文化的核心靈魂就是一個《德》字,所謂《德》者,其舉止言行必須是在一定的尺度制約和行為規範以內,這個看似無形的尺度和規範,存在於每一個有良知者的心底。所以,任何背離行為規範和道德尺度制約的言談舉止都可能受到社會輿論的鞭撻譴責!

我們無論怎樣發展,我們無論怎樣改變,我們的國家精神,我們的民族脊樑!我們的是非觀,審美觀,價值觀,我們中華民族的人文道德核心靈魂不能喪失丟棄也不能有絲毫改變!

古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擇手段斂財,絕非仁人君子所為。國家公眾人物本來就應該是社會人文道德的表率!應該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楷模!因此,身為公眾人物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更需要獨善其身,更需要嚴於律己,更是不能例外!


玉宇孤軍


《談談趙忠祥老師的賣字是否有理?》

這到是個很值得人們討論的問題,趙老師在央視工作50年,接理說他的工資就已經達到小康生活的上等水平,另外還有很多的應聘享受很多的額外收入。那麼為什麼趙老師不過晚年的安逸生活,卻揮毫書寫賣手藝,整理衣冠售尊容呢?

這就是趙忠祥老師的獨特之處。他的職業生涯就靠的一張“嘴”,他嚮往著施展一下自己喜歡的業餘愛好,但終因忙於工作無能實現夢想……

如今趙老師名正言順地退休了,他趁著身子骨還硬朗和素不相識的人合影收點費,靠自己的業餘愛好玩玩書法寫幾個字賣點錢怎麼了?他與人合影收費越高,而且還有人願意出錢與他留念這說明他有真正的名人容顏。他寫的字價格越高,而且還有人買才能夠正明他的字有一定的價值,會有很多有錢人和崇拜他的人不惜重金買到手珍藏。要是他寫的字贈予他人、或以低廉的價格出售,那麼很有可能他的字就失去了價值,不被當做開腚紙也會被順手丟到垃圾箱內。

人拯人的時代早已經過去,當今這個時代不講究“八仙過海、各顯奇能”嗎?那麼人身自由還分貧窮富貴、講究人與人的高低之分嗎?這個現實的物質時代,“紅眼病”比癌症還難治。


舞歌暢想


肯定是有理。第一他的筆墨紙硯都是用錢買的吧,第二他起碼也要練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字吧,第三是有人需要,第四他又不是慈善機構。



傳承書法弘揚書法


自己寫的字,能賣出去,有何不可?真是不懂在吵吵什麼?現在在家做飯可以外賣,在家教書丶教畫、做什麼工藝品都可以賣,趙忠祥卻不行,何理?總比“亂書”要強吧?


老雁歸來


在這秋高氣爽的天氣,很高興給大家分享我對這個問題看法,在這裡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那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關於這個問題。

這到是個很值得人們討論的問題,趙老師在央視工作50年,接理說他的工資就已經達到小康生活的上等水平,另外還有很多的應聘享受很多的額外收入。那麼為什麼趙老師不過晚年的安逸生活,卻揮毫書寫賣手藝,整理衣冠售尊容呢?

在下面優質內容我為大家分享,首先我分享下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也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和快樂,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九哥真心覺得,網上的噴子們在評論一件事情的時候,麻煩稍微用自己的大腦思考一下,哪怕一秒鐘也行。

你對一件事情有看法時,是真的對事還是對人,你手中敲的字,嘴裡說的話,是對當下一種行為的評判還是對整個人格的侮辱與踐踏,你是否對這件事情有過一定的瞭解,哪怕只有三分?所以,當你在“坦坦蕩蕩”自由地隨意評論別人的同時,人家趙忠祥老師也有賣字收錢的自由。

在以上我的精彩的分享是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我的真實想法與觀點,同時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於分享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解答,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與看法,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走進這話題。

我在這裡,發自內心真誠的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擁有身體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最後歡迎大家關於這個問題暢所欲言,有喜歡我的記得關注下哦,每天為大家分享與解答我的想法與見解哦。



花花雜貨鋪


趙忠祥與饒螢的桃色新聞早已家喻戶曉了,一個央視的著名主持人名聲壞到如此地步,本應低調生活,從大眾的眼前永遠消失,到了這個年紀還拋頭露面、丟人現眼。你賣字固然沒招惹誰,我問你一句,如果不是央視這個平臺把你捧紅,你那把刷子刷出來的字恐怕三十元也不值(更別說三千了),全國比你這破字寫的好的何止千萬人。有幾個能賣這價,觀眾把你捧紅了,而你的心確變黑了,自重點吧!希望想得到他的字的朋友即早醒醒,不要讓他的臭名聲玷汙了你的好運!!


往事如煙192842955


只看本身的買賣行為,是合情合理的。

要說什麼不合理,是為什麼找他。多半是為了蹭名氣,他賣字只是賣名氣的一個方式而已。

所以,問題本質應該是,人們為什麼這麼愛蹭名氣?甚至到愛屋及烏的地步。

這是因為有面子。中國人愛面子,這本無可厚非。只是,人們錯誤地認為,買了有面子的人的東西,自己就有面子了。

其實,這個行為只是證明了,你有錢去買那個東西罷了。買得越貴,證明你越有錢。

錢能不能代表面子,那就根據不同人想法各議了。

就是這樣,別無其他。



木頭屋


在一般的電視臺主持人,基本上都是能讀會寫的人。

對於中央電視臺能夠遊刃有餘幾十載的主持人,最起碼都混倒個臉熟。如果把臉熟當成資本來斂財,是否有點消費民意?

而一個公眾人物,收入該是比較可觀的。如果把寫得還算認得清楚的字去換取報酬的活,不是犯不犯法的事,而是太過經濟頭腦的運作。

即然是名碼標價,理應正當賦稅。

當然,公眾人物有效應,但這個斂財手段太隨性了吧!

如果屬生活狀態比較拮据,有情可原。

可和粉絲合影收費,題字收費。讓人感覺想錢入髓了吧!

應該說,公眾人物的言行自帶風向標。如果任其效仿,是否會形成龐大的文明乞討隊伍?(蓋因為名人和人合影收費,賣字來錢快又多)。

這種藉以名人效應的斂財手段令人輕視,更讓人側目!


尚巾三珠


趙忠祥的字有先認定他是不是書法家,他的字對中國書法有無推動作用?一手濫字是對書法的侮辱!嘴上是名人不一定手中也是名人。就趙忠祥的字再苦練30年未必真能擠進書法家的行列。至多現在只是掛羊頭賣狗肉而己。若果沒羊頭,指鹿為馬的肉是分文不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