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人,適合合夥創業、做生意

這是一個合夥人的時代,創業做生意,一個理想的合夥人應該是一個能為你提供資金、技術、安全感或其他方面幫助的人,而且,更重要的,他應該是一個德才兼備、能讓你信任、能同甘共苦的人,是一個能與你志同道合的人,也是一個能與你形成互補的人,這才是理想的合夥人。

如果你經過深思熟慮,決定與人合夥創業做生意,那麼,下一步你要做的工作就是選擇你的合夥人。那麼,具體而言,到底應該選擇怎樣的合夥人呢?或者說,選擇合夥人,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一般來說,以下這四種人,與其合夥創業、做生意,創業更容易成功,生意也會賺錢;創業做生意,選擇合夥人時也要注意這四點!否則創業會失敗,生意會虧。

四種人,適合合夥創業、做生意

一、重諾守信的合夥人。

合夥創業做生意,重承諾,守信用,是對最起碼的道德要求,也是最為基本的合作要求。如果你的合夥人連這一點都不講,那麼,你們就離創業失敗、生意虧錢不遠了。尤其在現代社會,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信用、信譽更是商人價值連城的無形資產。

另一方面,所謂“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你的合夥人瞭解你們企業的內部所有情況,一旦他居心不良、另有所圖或者對外不守承諾,你們合夥的危機就已經到來了。此外,你們在合夥的過程中,他是怎樣一個人,你總有看清的一天,如果他是一個不守信用、不講信譽的人,甚至是一個品質有問題的人,你肯定不想和他再合夥下去,你只能通過散夥才能達到你的目的。這樣,你的資金、人員、關係、精力等等都要遭受不必要的損失,甚至會元氣大傷,你要想重新開始都十分困難。

四種人,適合合夥創業、做生意

二、志同道合的合夥人。

“道不同,不相與謀”。合夥人在一起合作最直接的認同就是志同道合。所謂“志同”是指你們經營的目標、動機以及經營者確定的企業目標、企業規劃、人生目標等等許多問題是一致的。而所謂的“道合”,就是指實現你們“志”的方法、手段,具體到創業的過程中,就是指你們的經營思路和經營策略是統一的。美國著名的企業家艾柯卡選擇人才的首要標準就是一定要志同道合,要讓他的部下熟知他的領導作風,對他的管理方法能夠貫徹執行。選擇合夥人的時候,志同道合同樣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夥初期,你們的經營目標可能只是一個朦朧的、不很清晰的意識,但到你們的生意做到了一定的程度,尤其是發展得比較順利、規模不斷地擴大的時候,你們的經營目標就一定要明晰起來,不能再糊里糊塗,那樣的話,對你們事業的發展沒有任何好處。

四種人,適合合夥創業、做生意

三、優勢互補的合夥人。

選擇合夥人的時候,要看優勢互補,而不是“臭味相投”,如果有相同的缺點,最好不要合夥。如果他的優勢正好彌補了你的缺點,那麼合作就會相得益彰,創業做生意,成功的機率就要大得多。

人和人的合作就像一架機器,機器需要許多不同零部件的密切配合。一次優秀的合作,不僅能夠使合作者的能力得到充分的發揮,還會產生一種新的更大的力量。所謂整體之和大於部分的簡單相加,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四種人,適合合夥創業、做生意

四、德才並重的合夥人。

創業做生意,在選擇合夥人時,既要重視對方的能力,也千萬不要忽視對方的品德,要德才並重,綜合考慮,不可顧此失彼。在選擇合夥人的時候,如果重德輕才,那對你的生意不會有太大的助益;而如果重才輕德,選擇與小人的合夥,那創業肯定失敗,生意肯定虧錢。所以,不能見才忘德,也不能見德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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