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文摘載《拿毒舌遮情懷的傲嬌聰明人》,請欣賞

讀者文摘載《拿毒舌遮情懷的傲嬌聰明人》,請欣賞

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作家。他是個非常認真的讀者,讀的書多到逆天,對讀者心理的把握極高明。

也只有他敢說巴爾扎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們的文筆不好,但“偉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筆,而是激情和敘述欲”。他距離不朽,其實缺一點激情。他太聰明瞭,簡直聰明到缺一點魯莽。到了20世紀,他還在寫19世紀式的小說,但他寫得確實好。那些“我有個朋友”式的小說,莫泊桑就寫得很好,但毛姆寫得不亞於前者。

毛姆不太會為了戲劇性刻意造巧合,也不會為了情節硬拽著人物性格扭著走,瑰麗斑斕的手法也不多,又帶點英國範兒不肯跳到前臺講大道理,點到為止。所以就像沒有管絃搭配的鋼琴單奏,不厚潤,但是滴溜溜的明淨流暢。毛姆哪怕在企圖說教之餘,也不會丟了自己講故事的文體,所以他講故事時喜歡潤物無聲,帶著英國式的淺笑抹過去。

在對政治正確的無視、對傳統的刻意嘲諷方面,毛姆其實有點納博科夫範兒——雖然他二人氣質不大相同。但毛姆又不是個冷淡到會嘲弄一切情懷的人。《月亮和六便士》裡,他的情懷錶露得夠明顯了。對高更和梵高那一代人瞭解越多,越會明白這一點。

讀者文摘載《拿毒舌遮情懷的傲嬌聰明人》,請欣賞

書的結尾這段,是他招牌的風格:

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到愛塔給思特里克蘭德生的那個孩子。聽別人說,這是個活潑、開朗、快快活活的小夥子。在想象中,我彷彿看見一艘雙桅大帆船,這個年輕人正在船上幹活兒,他渾身赤裸,只在腰間圍著一塊粗藍布;天黑了,船兒被清風吹動著,輕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們都聚集在上層甲板上,船長和一個管貨的人員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著菸斗。思特里克蘭德的孩子同另一個小夥子跳起舞來,在喑啞的手風琴聲中,他們瘋狂地跳著。頭頂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菸波淼茫,浩瀚無垠。

《聖經》上的另一句話也到了我的唇邊,但是我卻控制著自己,沒有說出來,因為我知道牧師不喜歡俗人侵犯他們的領域,他們認為這是有瀆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臺柏爾教區做了二十七年牧師,遇到這種機會就會說: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他一直忘不了一個先令就可以買十三隻大牡蠣的日子。

褒貶傾向很是明顯,尤其是對愛塔她們情景的描述,是他罕見的抒情一面。但他又藏起來了,這是給我們私下的禮物:就像一個傲嬌毒舌從來不假辭色的男人,忽然跟我們喝了杯酒,說了三句真心話,然後轉身離開,什麼都沒有了。

毛姆筆下的思特里克蘭德,一如《刀鋒》裡的拉里一樣,求仁得仁,為了自己的夢想,在邊陲之地,以一種文明人無法理解、他自己很快樂的方式,結束了人生。在這裡,毛姆對激情燃燒的藝術家流露讚美之情,而道貌岸然、拿著成型語錄批判他們的人,都被他當成庸俗的魔鬼,不值一哂。

讀者文摘載《拿毒舌遮情懷的傲嬌聰明人》,請欣賞

所謂傲嬌毒舌就是:毛姆對不喜歡的人會刻薄嘲諷,但對喜愛的形象,讚美起來很節制。

因為他知道情懷過了線就是鋪張和虛偽,所以總得假裝嘲諷一切(對他在意的會嘲諷得溫柔些)。但他對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讓大家很難抓住他的把柄,明白他真正喜歡的是什麼。

但如果讀細一點,你會發現他許多玩世不恭的毒舌聰明其實又是擺的姿態。骨子裡,他是個情懷深沉的小說家。他只會給那些最細心的人提供一點小福利,展現他詩意的一小面。

然後他就繼續傲嬌著,用毒舌來遮蓋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