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一批涉黑涉惡案被集中宣判

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一批涉黑涉惡案被集中宣判

自2017年7月,被告人李光、苑曉陽(另案處理)組建卓越資產公司,以該公司名義對外違法發放小額貸款。期間,二人又註冊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李光的天津銳信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股東為苑曉陽及李光,先後糾集楊希(另案處理)、被告人張建偉、王松、穆曉辰、崔煥辰等人加入以“套路貸”手段,主要通過言語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要被害人錢款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該團伙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主要採用“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等“套路貸”方式,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李光、苑曉陽組建公司招募人員,苑曉陽、楊希分別糾集王松、穆曉辰、張建偉、崔煥辰等人具體實施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近日,紅橋區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五名被告人二年三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

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一批涉黑涉惡案被集中宣判
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一批涉黑涉惡案被集中宣判

10月22日上午9時,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5起涉黑涉惡刑事案件,包括陳大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敲詐勒索案,孫夢琦等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敲詐勒索案,王學彬等四人惡勢力犯罪團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案,楊希等三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案,苑曉陽惡勢力犯罪團伙敲詐勒索案。涉案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刑罰,並被判處八萬元至二萬元人民幣不等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初,罪犯穆嘉(另案判決)擅自成立以“萬融泓泰”“鴻泰鼎盛”“鴻業恆鑫”為名的公司,對外違法發放高息小額貸款。該組織內部分工明確,管控嚴密,內設業務部、風控部、催收部。被告人陳大偉屬風控部成員,對被害人下戶進行資格審查,同時,參與部分催收活動,夥同催收部成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催收,非法侵佔被害人財產,並參與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被告人孫夢琦、馬悅屬催收部成員,在邢彥石(已另案判決)的帶領下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催收,非法侵佔被害人財產,並與被告人王寶珍參與實施了搶劫、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

被告人王學彬、賈寶來在2016年8月至9月間,未經相關部門登記、審批,成立“盛合資產”小額貸款公司,先後網羅穆桐、梁曉龍等多名人員,採用“套路貸”的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惡勢力,實施多起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犯罪事實。

被告人楊希、肖利、袁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並參與實施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犯罪事實。

被告人苑曉陽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間,與李光(已另案處理)組建卓越資產公司,以該公司名義對外違法發放小額貸款,以“套路貸”為手段,主要通過言語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要被害人錢款,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

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一批涉黑涉惡案被集中宣判

此次宣判的系列涉黑涉惡案件均與“套路貸”這一高利放貸違法行為有關。“套路貸”以民間小額借貸為名,行暴力催收之實,有組織地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犯罪活動,非法侵佔被害人財產,欺壓殘害群眾。作案團伙先假意與借貸者簽訂虛假貸款協議,後通過各種手段肆意認定其違約,以此向借貸者強行索取高額利息。通過威脅、恐嚇借貸者,強立債權,強行索債,實施多起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犯罪,給多名被害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創傷。“套路貸”

披著民間借貸的外衣,但非法佔有才是其真實目的,“套路”了不少被害人,損害了群眾利益,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此成為法院嚴厲打擊對象。

“套路貸”“套路”深,法院查明必嚴懲,為維護社會管理秩序,對涉黑涉惡勢力依法從重打擊。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彰顯了紅橋法院司法保障轄區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心。

下一步,紅橋法院將以更堅決的態度、更嚴格的標準、更有力的措施、更務實的作風,緊緊圍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發力,強勢推進,不斷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的勝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