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訴!桂林市首例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涉黑案件公佈

提起公訴!桂林市首例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涉黑案件公佈

近日,桂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興勇等2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拐賣婦女、兒童罪、強迫賣淫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強迫交易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提起公訴。該案是桂林市首例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涉黑案件。

提起公訴!桂林市首例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涉黑案件公佈

該案由靈川縣公安局偵查終結,於2019年8月9日移送靈川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於2019年9月9日移送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李興勇等24名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

桂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5月,被告人李興勇通過宴請吃喝、開包房吸毒娛樂、租住房屋、幫助解決家庭困難、擺平個人糾紛等方式,籠絡親屬、無業員及刑滿釋放人員,逐漸形成了以李興勇為首,以被告人吳桂連、李常春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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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8年至2018年5月,該組織及成員先後跟組織外的被告人徐明亮等人,在江蘇省崑山市、桂林市範圍內實施拐賣婦女、兒童、強迫賣淫、強姦、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強迫交易、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拉攏國家工作人員對其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在一定區域、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從中獲取鉅額經濟利益,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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