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中市政協原副主席秦太明涉嫌受賄罪 被開除黨籍、提起公訴

中國網北京8月16日訊(記者 和海佳)記者今日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獲悉,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晉中市政協原副主席秦太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秦太明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受賄罪。

山西晉中市政協原副主席秦太明涉嫌受賄罪 被開除黨籍、提起公訴

(截圖)

秦太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秦太明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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