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後,交警現場沒有判責,要求兩個車主一起去交警隊處理,現在對方不接電話咋辦?

梔夏Destiny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交警現場沒有判定責任,叫雙方一起去交警隊處理。那應該是沒有人員受傷的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因為交警要回到交警隊後根據調查出的情況作出認定,可能對方要求調取監控也不一定,可能要問清楚雙方事故經過也有可能,總之,跟著人民警察的指令走就對了,如果聯繫不上對方的話,自己先去交警隊,跟出警民警說明情況,出警民警在現場應該登記了對方的信息,會根據電話查得到人,會根據車牌查得到車主,所以不用擔心對方不來處理,人民警察會有辦法的,相信人民警察會有辦法通知到對方。然後會給下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根據認定書去保險理賠,如果對方不配合的話可以請交警部門協調一下,注意交警部門幫你們協調不是他們的義務,只是作為人民警察幫助人民群眾,他不協調也不違反程序,一般交警都會幫忙協調的。如果協調不成,就只有麻煩人民法院了。


交通問題溝通員


大家忽略一個問題,責任認定書不具有法律效率。濟南前幾年有一起事故,雙方同等責任,各自修車。一方回去報保險,修車費用太高,保險公司把對方告了,保險公司勝訴,當時法院就說的責任認定書不具有法律效率,只是參考。過了一年多敗訴的還在找交警要結果。後來就不知道怎麼解決的。現在法規也改了,同等責任互陪對方。(當時是同等責任自賠)


菩提子社會現象隨手拍


交通事故分為簡易交通事故與一般交通事故,簡易交通事故是指沒有人員受傷或者人員受傷輕微,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一般在大城市可以直接進行快速處理,但是在一些小縣城處理事故民警不具備當場定責的條件,會先期勘察現場後,讓事故雙方當事人第二天去事故科處理事故,類似的這種情況交警會一般將當事人的駕駛證或行車證拿走,待事故處理完再進行返回,防止事故當事人不上事故科處理,像樓主所說這種情況,有可能對方當事人責任較大,且保險不全,或者是車輛、駕駛證問題不去處理 也可能是另一當事人實在有著急辦的事耽誤了,當事人面對這種情況應及時與處理事故民警溝通,讓事故處理民警協調解決,若事故民警溝通無果,民警會根據實際情況對此次事故進行處理,可以認為對方不配合是對責任不認可,事故民警可以在對方當事人欄上寫拒籤二字,當事人在領取事故認定書後可以到法院採取訴訟的方式來追償,若本車車主車輛全險,也可以跟本車投保保險公司要求代位賠償,由保險公司支付修車費用,再由保險公司找對方追償,另看見部分群眾說可以按肇事逃逸處理,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若在事故發生後,對方當事人駕車逃逸或者棄車逃逸,這種是屬於肇事逃逸範疇,對方在事故發生後,一直在現場等待交警處理,並在交警到達現場後,留有本人真實信息,並交代事故過程,這種情況下是構不成肇事逃逸的。


邊看邊學的小鹹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此案對方故意拖延不處理,你可以找辦案交警聯繫對方。如果對方拒不配合,交警會按照他們的調查結論出具事故認定書郵寄車輛登記地址。關於賠償的問題,你只能進行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然後強制執行。希望以上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理賠專家


交警是不會在現場判罰的,通常都是去勘察現場,詢問事故雙方經過,現場取證,一系列程序走完後,然後讓拖車拖走,交警會選擇某個日子通知事故雙方前來處理,協商,這時候才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簽字生效,如有一方不同意處理結果,可走司法程序解決。有一點需要注意,就是在事故沒處理之前,交警部門對車輛最長只有一個月的暫扣期!


左手熱右手涼74245511


慢慢等待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吧,交警一般都會組織調解的,當然對方也可以不來,交警也沒辦法強迫他來。

如果你買有車損險,那麼可以走代位賠償,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給自己修車,後面的事情就由他們和對方扯去。

如果你沒有買車損險,那麼損失小的,就等待對方回應了,如果真不出現,那麼要起訴還是要自己咬牙擔下就是你自己看著辦咯!

損失大的,對方又有責任的話,那麼就走法律途徑咯!


六神說


我來說說我個人的想法!兩輛車發生碰撞事故,如果沒有人員受傷,先報警和保險公司交警沒有來的情況下,我們要保護好現場,然後拍照取證,等待交警和保險公司的人員到來,配合交警瞭解情況,好讓交警能判定責任!像這個問題所說的這樣,對方聯繫不上,個人認為有可能是對方責任佔大半,理虧!所以故意拖延!這樣的話,如果拍照,抓住有利的證據的話,交警也會公正處理!如果對方一直聯繫不上而且不來交警隊來處理事故的話,我想應該會按照肇事逃逸算吧!車輛損失就得看維修費用在多少錢了。車輛損失小,花不了多少錢我建議還是自己修理一下就好了,畢竟等待對方來賠償的話我要費時費力,最後也是賠償不了多少。如果車輛損失大的話,再聯繫不上對方車主,就可以申請打官司,找法律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了。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希望能有所幫助!


LN一縷晨光


交通事故發生時無論大小一定要拍照取證,拍照要全面,車輛四周及撞碰點還有馬路上線一定要拍清晰!然後要對方的手機號現場撥通核實後保存,最關鍵的還有向對方索要保單拍照,這一切結束後靜等交警和保險公司的到來,要及時索取責任認定書,根據事故大小在三天內向交警提出保全對方車輛,以便以後對方能及時賠償!


都市叢林3


即然已經報警了,警察也出了現場。通知雙方當事人就是警察的義務,我上週才處理了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自己是其中一方。警察開始也是讓我通知對方,我回答:不知對方號碼,也不應該是我通知對方。後來警察通知對方來處理的。


龍之翼54


你要拍事故前後左右照片,然後去交警隊備案對方肇事逃逸,他就等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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