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侵犯了另一個未成年人的權利,法律會保護受侵犯者的權利嗎?

蘇濁清


雖然現在的刑事責任年齡制服讓社會公眾大惑不解,甚至讓人有時候會怒火中燒,每每發生極端案件便仰天長嘆: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是不是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這確實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當然,法律仍然在保護受侵犯者的合法權益,只不過是聊勝於無而已。我們就拿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大連13歲男孩殺人拋屍案,闡述一下這個問題吧。

據報道,近日,有網友在微博反映,10月20日,大連市沙河口區有一名11歲女孩被一名14歲男孩殺害,女孩身中7刀。當時男孩將美術班補課結束路過的女孩帶至家中,想要與其發生性關係遭拒絕,便將女孩殺害,並拋屍在住處對面的灌木叢中。10月24日,記者聯繫上了當事女孩的舅舅賀先生,他表示,警方事發後即對此進行了調查。
10\t月20日,大連市內一名11歲女孩小琪(化名)遭遇意外,事情引發關注。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小琪當日去上繪畫班,久久未歸引起家人疑心,沿途調取監控後在一小區的綠化帶中發現小琪屍體。馬欄街道辦工作人員證實,11歲女孩小琪確已遇害。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

據小琪的舅舅講述,小琪的屍體被拋在綠化帶裡,家人報警後,警方鎖定嫌疑人是一名14歲的初中生。"他家就在距離綠化帶20米左右的樓上,孩子被發現時是被塑料袋裝著,法醫屍檢發現,孩子身上被捅了7刀,最後因為失血過多去世的。"

顯然,該13歲男孩因未滿十四周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會遭受刑事處罰。這一無奈的現實困境,不禁讓人難以接受。試問,該13歲男生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即使把他千刀萬剮都不為過,到頭來卻能逍遙法外,實在讓人出離憤怒。因此,我一直認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勢在必行。

當然,女孩家屬可以向男孩及其家屬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們賠償女孩被殘忍殺害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損失費。雖然不能追究男孩的刑事責任,但能夠追究他們的民事責任,也算是一點微不足道的安慰了。


冰焰


不管多大年齡,殺人必須償命!小小年紀就敢殺人,這樣的東西留著也是禍害,不如殺之!所以,刑法當改!只要有足夠的獨立思維能力和攻擊能力,手段殘忍,殺人性命的,就當殺之!現在的孩子發育成熟的早,只用年齡衡量已不客觀,故必失公正!

你看現在的一些初中生、高中生,到哪裡根本沒個學生樣子,大喊大叫,滿口髒話,為所欲為。打架鬥毆,校園欺凌,令人髮指!今更有甚者,居然用磚頭連續狠砸老師頭部,致老師昏迷入重症監護室;十三歲,竟敢殺人性命,還裝作若無其事!等等,等等!像這等宵小之輩,邪惡之徒,無論大小,都絕不可留!留下,就是禍害!所以,請不要唱高調,站著說話不腰疼!


突泉淡淡若水


任何法律,無論那個國家都是保護守法者的,如果你顛倒了,那你這個國家就會變的很瘋狂。


文成武衛


只是希望,殺人償命!不然以後,所有未滿14週歲的,都敢去殺人了


卡特柴油發電機組


修法還有個過程,就事論事吧。瀋陽的這起罪案屬於故意殺人,犯罪嫌疑人殺人前期策劃中期實施後期拋屍,足以證明其身心成熟目標及目的明確,且有多次不良記錄。並毫無悔意囂張至極,必須以故意殺人罪批捕.公訴.判決死刑,不得緩刑減刑並嚴格執行死刑!且要追究其監護人民事賠償責任。法律第一是規範人行為的,第二是保護守法公民的,第三是懲罰罪犯的,這麼惡劣的罪案,絕不能讓兇手逃脫最嚴厲的懲處以儆效尤!!把這個先殺了,再提修法不遲!


無為18588


任何法律的制定,首先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上,脫離了公平的原則,那就是罪惡的幫兇。我們都知道,制定法律的目的是懲惡揚善,制止罪惡而弘揚正義,假如一部法律的實施過程,最終使壞人逃避了懲罰,而正義承受羞辱,這樣的法律遲早要受到正義的鞭韃和唾棄。


倚夢閒話63233292


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這法是保護前者還是後者,就問一法盲都能有明確答案,但有些法官及法律工作者卻裝糊塗,讓受害人受害更深,家長還要在精神上進一步受害。


用戶8141694112808


只想問,那些研究法的人口口聲聲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到頭來十四歲殺了十歲女孩子,能逍遙法外,誰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啊,自相矛盾啊。


靜虛齋主


依法辦事!千萬別依個案,當普通說事!!!

這社會操動著詭異……!!!

把個案無限放大……!!!

唯恐天下不亂……!!!

智者,必須擦亮眼睛!千萬別聽一些渣師一派胡言!!!

……!!!





朱群老師四公專頁


你提的問題太好了!

現行法律必須修改了,看大連14歲殺人案,看四川13歲磚拍老師案……

你覺得那是孩子能做出來的事嗎?

你覺得他們的行為思想是孩子能想出來的?

你覺得現在孩子在多媒體的影響下還不成熟?

法律是要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的,不讓大多數人的人身財產受到不法侵害!所以建議法律要對重大傷害案件的年齡修改到10歲左右!

同時對於10-18歲罪犯的監護人處以同樣的懲罰,加倍賠償,也讓那些生而不養的人的心疼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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