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一男子為祖先修墳竟打傷民警,8個月徒刑判下來了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岳陽晚報記者 段佳 通訊員 黃琳)

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刑庭公開審理了朱某妨害公務罪一案,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經審理查明,2019年1月30日,汨羅市桃林寺鎮朱某自稱600餘年前,其有一祖先葬於白塘鎮某村,並要在此地立碑修墳,因此事與該村群眾發生糾紛。當日,白塘鎮政府請求白塘派出所派警支援,隨後,4位幹警穿制服並佩戴執法記錄儀到現場執法對雙方進行勸阻。但朱某不聽民警勸阻,與當地村民發生衝突,協警湛某在執法過程中被朱某致傷。同時,朱某還煽動其他朱姓族人毆打現場正在執法的民警,並從地上撿起泥塊砸向民警周某,將周某頭部打傷,經法醫鑑定,周某頭部軟組織挫傷,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以暴力抗法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執行職務,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朱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從重處罰。但朱某到案後認罪態度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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