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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印發關於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完善我市求職創業補貼政策,擴大範圍、簡化流程、規範標準,為補貼規範有序發放提供依據。
據悉,此次補貼範圍進一步擴大,涉及院校範圍由普通高校擴大至民辦高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學校。人員範圍從符合條件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殘疾學生等四類人員,進一步擴大到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特困人員中的學生。預計將惠及2.2萬名困難應屆畢業生,補貼標準為每人3000元,為全國最高。
補貼如何申請?
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經所在學校審核後,由市人社局部門直接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學生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中 。
申請材料:
《天津市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社會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務功能)複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 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生,需提交《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複印件及近三個月低保金髮放情況證明;
-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學生,需提交《扶貧手冊》及複印件;
- 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戶口本複印件;
- 殘疾學生需提交殘疾證複印件;
- 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提交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合同複印件;
- 本市戶籍特困學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共同享受家庭成員中應包括申請人)或特困供養人員證明,外省市戶籍特困學生需提供包含申請人姓名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各院校可結合實際制定補貼申請的具體要求。
各院校負責統一組織學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工作,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並將申請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填寫《天津市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彙總表》並加蓋公章後報送中國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補貼何時發放?
中國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收集彙總各院校申請資料,經核實無誤後,報請市人社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學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補貼發放時間由畢業離校前(每年6月左右),提前至進入畢業學年後(每年10月左右)。
目前,2020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已經啟動,各院校應屆畢業生可關注學校發佈的申請信息,符合條件的學生及時上交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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