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洞!古代法治人物朋友圈迷惑行為大賞

古代法治是什麼?

是皋陶造獄、畫地為牢,

是子產鑄刑鼎、狄仁傑神破案?

還是洪武時期的大明律?

具體是什麼,隨著歷史的長河我們很難一一論證,但此刻,小寧宅在辦公室裡腦洞大開,琢磨起子產、韓非子、狄仁傑等那些古代法治人物們如果有朋友圈,每天會說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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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皋陶(gāoyáo),中國上古傳說中的人物,是上古時期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學界和司法界公認為中國司法鼻祖(也有稱中國法律鼻祖)。皋陶是與堯、舜、大禹齊名的“上古四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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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子產,春秋時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公元前536年(鄭簡公三十年)農曆三月,鄭國執政子產率先“鑄刑書”。有觀點認為,子產鑄的不一定是鼎,所鑄文本也不一定是法律條文本身,而可能是頒佈刑書時的誥令類文書。儘管如此,漢代以後的學界通說仍將“鑄刑書”理解為“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也就是將鄭國的法律條文(“刑書”)鑄在具有王權象徵意義的大鼎上,並公佈於眾,令國民周知。子產的上述舉措,是中國史上第一次正式公佈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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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韓非子,戰國時期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法家代表人物。韓桓惠王之子,荀子學生,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子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韓非子將自己的學說,追本溯源於道家黃老之術,他對老子《道德經》有相當大的研究,《韓子》(韓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韓非子的哲學觀點。韓非子是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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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商鞅,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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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董仲舒,西漢哲學家。董仲舒在著名的《舉賢良對策》中把儒家思想與當時的社會需要相結合,並吸收了其他學派的理論,創建了一個以儒學為核心的新的思想體系,深得漢武帝的讚賞,其學以儒家宗法思想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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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狄仁傑,字懷英,唐朝武周時期政治家。早年以明經及第,歷任汴州判佐、幷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寧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撫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復州刺史、洛州司馬等職,以不畏權貴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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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宋慈,與理學大師朱熹同鄉,,唐相宋璟後人,南宋著名法醫學家,中外法醫界普遍認為是宋慈於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因此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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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典。它是中國法制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法典。它草創於金戈鐵馬的戰爭時期,完成於重典治國的洪武年代。這部大法不僅繼承了明代以前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的歷史優點,是中國古代法律編纂的歷史總結,而且下啟清代乃至近代中國立法活動的發展,為中國近現代的法制建設提供了一些寶貴的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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