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2人涉黑涉恶案

2019年10月28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海涛等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跃武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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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名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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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法院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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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律师出庭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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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跃武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张海涛于2010年开始在社会上散混。2013年1月,被告人张海涛刑满释放后,在滁州市清流人家小区附近赌博,后发现开设赌场可以获取丰厚利润,遂与张某家(另案处理)合谋开设赌场。2014年初,为牟取非法利益,张海涛先后拉拢、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陶某虎、杨某夏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后被告人张某东、王某等人相继加入。2014年4月3日,张海涛伙同张某家纠集多人在滁州州市清流人家小区门口与柴某明等人聚众斗殴,初现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最终组织、发展了以张海涛为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陶某虎、杨某夏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陈某、王某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纪律严密,具有明显层级规约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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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被告人张海涛

该组织为提高威慑力,购买砍刀等工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二十余起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轻伤、轻微伤,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张海涛和张某家逐步控制了滁州市清流人家小区附近及周边一带的赌场。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期间,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70多万元,为该组织提供了经济支撑,并经常以唱歌、喝酒方式以笼络人心、提高组织成员凝聚力。为扩大势力范围,争夺赌场利益,被告人张海涛纠集多人与他人实施斗殴;为树立威信,在赌场随意殴打赌客。张海涛服刑期间,多名组织成员到监狱会见,并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10月13日,张海涛刑满释放后,该组织成员为其设宴“接风,张海涛又纠集陶某虎等人在滁东、来安三城多地开设赌场,安排组织成员在赌场抽头、放高利贷。截止2019年1月中旬,非法获利20多万元。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滁州市清流人家小区及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为确保庭审质效,南谯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制定保障预案。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对4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讯问、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

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正,连贯有序。当事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80多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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