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1.崆峒

區大寨鄉小馬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5年,小馬村在兩次危房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上報虛假建房戶資料,造成5戶非貧困戶、5戶貧困戶(重複)享受貧困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每戶均違規享受13500元。該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8月,小馬村黨支部原書記王紅旗、村委會主任方敏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文書王金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大寨鄉危舊房改造原專幹丁強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對大寨鄉幹部潘文輝、危舊房改造原專幹安騰飛分別進行誡勉談話和警示談話。

2.靈臺縣什字鎮水晶村黨支部原書記楊林貴違規收費、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等問題。1999年至2013年,水晶村向67戶外來入戶人員收取入戶費39.51萬元,向13戶外來入戶人員收取新增人口報戶費8.6萬元。1999年以來,水晶村在小康屋建設中,共向修建小康屋的91戶農戶收取報名費17.18萬元。2006年至2017年,水晶村按實際佔地面積向購置小康屋的56戶農戶收取地基佔用費42.5342萬元。以上總計107.8242萬元全部記入村帳,主要用於村級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楊林貴在平時工作中,方法簡單粗暴、態度惡劣,多次與群眾發生肢體衝突。楊林貴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9月,楊林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處理。

3.崇信縣錦屏鎮薛家灣村黨支部副書記薛德信摸底上報危房改造對象不精準問題。2018年,薛德信在摸底上報享受危房改造對象時不精準,造成群眾薛某某(其兒子名下有房、有車、有企業)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000元。2019年8月,薛德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上繳。

4.靜寧縣原安鎮陳岔村違規實施危房改造項目、違規安排低保問題。2011年,陳岔村45戶群眾實施了舊村改造和危房改造項目,村委會未按項目要求實施,而是僱傭工程隊合併施工,統一收取45戶群眾每戶6000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用於支付工程款。2013年至2014年,陳岔村在低保安排中,以抓鬮的方式確定低保對象,存在代保、合保、輪流保的現象。2019年9月,陳岔村黨支部原書記高宗武、原文書劉天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平涼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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