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平涼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關於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4號)

根據《平涼市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實施意見》《平涼市關於做好當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三級響應有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掃碼出行。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商場、學校、銀行、住宅小區等場所推行“疫情防控出入登記二維碼”掃碼出行;有離平出行需求的人員出示“甘肅省健康出行碼”,經核實後出行,目的地要求提供無疫源接觸史證明或健康證明的,由居住地社區或者村委會開具。

二、恢復正常交通秩序。火車站、長途汽車站設置的檢疫檢測點繼續保留,乘客實行實名制“乘車二維碼”掃碼出行,檢疫措施繼續嚴格執行,各縣市區間道路、縣鄉村路口所設置的檢疫點一律取消;省內市際班車、縣際班車、鄉村班車、城市公交車、出租車全面恢復正常運營,嚴格執行一班次一消毒、非空調車開窗通風、佩戴口罩等措施。

三、實施精準分類管控。對市外低風險區來平返平人員,除六類人員(未治癒的確診病例、未排除的疑似病例、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者、治癒出院未滿14天居家隔離期者、14天內有發熱咳嗽等相關症狀者)外,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再居家觀察;對市外中風險區來平返平人員,能夠提供證明健康相關資料的,不再居家隔離,不能提供健康證明的,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對市外高風險區來平返平人員,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實施健康監測、跟蹤管理,居家隔離人員要嚴格執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執行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對來自湖北武漢等疫情嚴重地區的,進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14天。

四、嚴格農村社區管理。所有住宅小區(村組)實行網格化管理,嚴格值班值守,引導進入本小區(村組)人員有序掃碼;對無掃碼條件的人員,發放通行證,確保正常出行;對非本小區(村組)外來人員必須引導掃碼或填表登記,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各小區(村組)不得無故限制人員和車輛正常出入,不得阻止在本小區(村組)有固定住所的外來人員入住,對採取居家隔離觀察措施的住戶要提供管控服務。

五、有序推進復工復產。企業、重大項目集體通過包車等方式從外省組織務工人員來平的,由出發地開具無疫源接觸史證明或健康證明,可直接投入工作,嚴格執行防疫措施;酒店、商場、超市、商店、餐飲店、理髮店、集貿市場等各類商業門點正常營業,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嚴格實施場所消毒、人員佩戴口罩、檢測體溫等措施;有序開放公園廣場、旅遊景點、室外文化體育場所,繼續停止群體性聚餐、宴席、扎堆聚會、聚集娛樂、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廟會、展覽、展銷、展會和人才招聘會等大型公共活動和群眾聚集性活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華亭市按照《平涼市分區分級疫情防控實施意見》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制定通告。

平涼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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