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朝將禁軍做為主要武裝力量,其數量龐大,為何戰鬥力不強?

北宋的武裝力量主要有禁兵、廂兵、鄉兵、蕃兵,此外還有土兵、弓手等治安部隊,禁兵是武裝力量的主要組成部分。北宋禁兵是中央直接統轄的常備軍。它分隸三衙,駐守京師,並分番調戍各地。其主要職責是宿衛皇宮,保衛京城,戍守邊境,對外作戰,對內鎮壓人民。

北宋王朝將禁軍做為主要武裝力量,其數量龐大,為何戰鬥力不強?

北宋禁軍圖

一、北宋禁軍的種類

北宋禁軍數量龐大,番號繁多,組織嚴密,按其擔負的任務,大致分為皇帝宿衛部隊和征戰戍守部隊兩大類。

1、皇帝的宿衛部隊按其建制單位或稱班、或稱直,合稱班直或諸班直。隸屬於殿前都指揮使司,分殿前司馬軍諸班直和殿前司步軍御龍諸直。殿前司馬軍諸班直設都虞候、指揮使、都知、副都知和押班等統領官。殿前司步軍御龍諸直設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侯等統領官。各班各直的員額也不盡相同,大約在北宋後期諸班直額定總人數為3600餘人,一般選拔驍銳的武士充當。宋初常參加征戰,“澶淵之盟”後,幾乎不參加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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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淵之盟

2、征戰戍守部隊有京都禁兵、就糧禁兵,系將禁兵、不繫將禁兵、在京禁兵之分。

京都禁兵。原則上作為中央軍,駐紮京都開封,除殿前司的捧日、天武兩軍外,餘皆採用屯駐、駐泊、就糧三種名目,出戍外地。其中,受府、州、軍等地方行政長官管轄者,稱屯駐;受部署(總管)管轄者,稱駐泊;移駐糧草豐盛地區者,稱就糧。

就糧禁兵。是以就糧名義設置的、常駐地方的禁兵。“國初州郡無禁兵”,駐屯各地的禁兵是出戍地方的京都禁兵。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州、府、軍等也陸續設置了以就糧為名的常駐禁兵,這些禁兵不再回駐京師,實際上成了地方軍。後來,為了區別來自京都的禁兵,往往稱這些禁兵為“就糧禁兵”

,以某個州、府、軍為固定駐地,實行更戍。就糧禁兵的設置,使禁兵由原來的原則上作為中央軍的制度開始發生變化,進而演化為中央軍和地方軍兩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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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糧禁兵分駐各地,形成插花式。鄰近京都開封的府、州、軍,其駐兵往往分隸殿司、馬司和步司。離京都開封較遠的府、州、軍其駐兵往往分屬馬、步司或僅屬步司。每個府、州、軍的駐兵,受帥臣、地方長官和三衙的雙重領導,體現了軍權分割,相互制約。

系將禁兵、不繫將禁兵和在京禁兵。這是神宗時,改革軍制,針對“將不專兵,兵不識將”的積弊,實行“將兵法”“結隊法”所建立起來的新的禁兵體制。系將禁兵,由各地就糧禁兵的大部分及京都開封府各縣分駐的部分中央禁兵編成,設正將、副將各一員,兵力較少的僅置正將一員,是宋軍征戰的主力。各將的兵力從數千人到萬餘人不等。宋朝先後在開封府及全國各路共設143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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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就糧禁兵未編組為將的,稱不繫將禁兵。它保留原有的體制和編制,特別是在南方有相當大的數量,如江南西路東南第6將有系將禁兵10指揮,而當地不繫將禁兵達21指揮。在京禁兵,指京城內外未設將的編制的禁兵,包括捧日、天武、龍衛、神衛上四軍在內,也保留原有的體制編制,其數額大大超過京11將的系將兵力,除守衛京都外,有時也更成外地,參加鎮戍和征戰。

二、北宋禁軍的兵種及規模

北宋禁軍原則上分步軍和馬軍,以步軍為主,水軍和炮兵附屬於步軍。步軍由侍衛步軍司統領,數量最多。據載,仁宗時禁兵的步、馬軍總計1927指揮,而步軍就有1370指揮,佔總數的68.9%。由於宋軍的裝備以弓弩等冷兵器為主,“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稱首;武藝一十有八,而弓為第一”,與宋長期對峙的遼、西夏等軍隊以騎兵為主,故北宋步軍編組大部分為弓弩手,少部分為槍手、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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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騎兵隸屬於侍衛馬軍司。由於宋人長期沿用以步兵為主的傳統戰法,加之馬匹不足,故騎兵一直未占主導地位。炮兵數量極少,如北宋侍衛步軍司所屬飛山雄武軍,即是使用火炮的專業炮兵。北宋禁兵中的水軍有神衛水軍和殿前司、步司兩支虎翼水軍等,規模也小。

三、北宋禁兵的編制

北宋禁兵,除充當皇帝宿衛任務的班直,以班、直為編制單位外,其他禁兵基本上沿用五代的編制序列,

“大凡百人為都,五都為營,五營為軍,十軍為廂,或隸殿前,或隸兩侍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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廂是禁兵的最高編制單位。統兵官為廂都指揮使,也稱廂主,下轄10軍,兵力為25000人。事實上廂的設置並不普遍,除上四軍外,殿前司的馬兵驍騎軍、步兵虎翼軍,侍衛馬軍司的驍捷軍、驍武軍、雲翼軍和侍衛步軍司的虎翼軍、勇捷軍、威武軍、清塞軍、歸恩軍也分左、右廂,而其他大多數番號的禁兵並無廂一級編制。同時廂所轄的軍數也多不滿10軍,如真宗時,捧日軍和龍衛軍每廂僅轄3軍,每指揮也僅有300人或250人,每廂只4500人或3750人,大大低於規定的編額。由於廂一級編制的兵力較多,各廂都指揮使軍權較大,故北末前期已開始逐步縮小或廢棄廂的編制。仁宗時,廂級編制趨向名存實亡,廂都指揮使也成為武將的虛銜。

軍是僅次於廂的高級編制單位。統兵官為軍都指揮使,也稱軍主,副職為軍都虞侯。一般下轄5指揮,兵力為2500人。但也不統一,如真宗時,殿前司與侍衛步軍司的兩支虎翼軍都是左、右各5軍,軍下轄10指揮,約5000人,比標準兵力多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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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亦稱“營”,是禁軍的基本編制單位。統兵官為指揮使和副指揮使,下轄5都,兵力為500人。各指揮均有番號,如捧日左廂第六軍第三指揮,虎翼右廂第二軍第三指揮等。指揮是北宋禁兵最固定的編制單位,禁兵的屯駐、更戍和征戰,往往以指揮為單位;禁軍的兵力,也按指揮計算。

都是禁軍的基層編制單位。統兵官,馬軍稱軍使和副兵馬使,步軍稱都頭和副都頭。其下,還有軍頭、十將、將虞侯、承局和押官等。編制員額均為100人。據仁宗時尹洙《河南先生文集》卷20《奏閱習短兵狀》記述,

“諸處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八十餘人並系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餘人並系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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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無論馬兵或步兵,每都實際上為100人左右。其實,禁兵的體制和編制並非這樣整齊劃一,大多數禁兵僅設軍、指揮、都三級。編制內的建制單位也不固定,兵力有多有少。神宗時,推行“將兵法”“結隊法”,打破了禁兵原有的體制和編制,分屬三衙的不同番號的禁兵指揮被混合編組成將,後又設置部、隊,這樣禁兵的編制由廂、軍、指揮、都四級,逐漸演變為將、部、隊三級。以後,又在將之上設軍,從而形成新的編制序列。

將設正將和副將,下轄若干個部,兵力數千至萬餘人不等。部設部將,下轄若干個隊。如涇原路最初設將時,毎部轄25隊,兵力約1250人。隊為基本編制單位。神宗時,仿照唐李靖兵法,制定結隊法,規定三人為一小隊,三小隊為一中隊,五中隊為一大隊,另設擁隊、引戰、旗頭、左右慊旗各一人,共五十人為一隊。後引戰又稱押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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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將禁兵出征作戰時,間或與抽調的不繫將禁兵、在京禁兵臨時混合編組成軍,以系將禁兵的正、副將為統兵官,並在各軍之上臨時委派統制、統領等官,負責統一指揮,所轄將的數目不等,兵力多寡各異。到北宋晚期,軍逐漸成為將以上的正式建制單位,而統制等則成為軍一級的正式統兵官。宋朝在逐漸設置軍、將、部、隊四級編制的同時,並沒有明令取消廂、軍、指揮、都四級舊的編制,不繫將禁兵和在京禁兵大體仍保留舊的編制序列,就是系將禁兵也長期維持兩套編制序列並存的局面,例如都頭、軍使以下軍職可兼任隊的頭目,但事實上禁兵的編制已逐步過渡到以新的編制為主。

四、北宋禁兵的番號與等級劃分

北宋禁兵的番號極多,且大多是各代增加兵力而陸續設置的。其中資格最老、沿用後周番號的,有殿前司的鐵騎馬軍、控鶴步軍,侍衛司的龍捷馬軍、虎捷步軍等。太宗時,“詔以美名易禁軍舊號”鐵騎改為日騎,後又改為捧日;控鶴改為天武,龍捷改為龍衛,虎捷改為神衛。其他增設的禁兵番號,名目繁多,如馬軍有驍雄,驍捷,左、右雄捷,左、右驍武,武騎等;步軍有奉節、雄武、效順、常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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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禁兵有嚴格的等級次序。大致按禁兵的軍俸,可區分為上、中、下三等。軍棒錢為1000文者為上禁兵,700和500文者稱中禁兵,400和300文者為下禁兵。捧日、天武、龍衛、神衛為上軍,通稱上四軍。其他各種番號禁兵為中軍和下軍,其級別也各有差異。

五、北宋軍隊建設的基本國策及禁軍規模

北宋禁兵的規模龐大,太祖認為,“唯養兵可為百代之利”。以後諸帝恪守祖訓,無不把“養兵”作為基本國策,不斷擴充禁兵的名額。開國初,趙匡胤在接收後周的全部禁軍外,還從地方軍隊中挑選身體強壯、驍勇善戰的人到京都開封充當禁兵。

北宋王朝將禁軍做為主要武裝力量,其數量龐大,為何戰鬥力不強?

據《歷代名臣奏議》卷221載:“藝祖(太祖)受命之初。國家之兵,十有二萬。”大致均為禁兵。開寶年間(968-976),禁兵總額擴大到19.3萬人。太宗至道年間(995-997),禁兵的員額進一步擴充,達到35.8萬人。真宗鹹平年間(998-1003),為對付北方遼軍和西北党項李氏政權,“備西邊,御北塞,搜募戰士,至五十萬人”,禁兵的數額突增。當時禁兵和廂兵號稱“百萬”。真宗景德元年(1004),與遼訂立“澶淵之盟”,才開始裁減兵員。到天禧年間(1017-1021),禁兵減至43.2萬人。

仁宗寶元元年(1038),西夏崛起,宋軍屢敗,加之國內各地農民的小規模起義又不斷爆發,於是大量擴軍,到慶曆年間(1041-1048)禁兵總員額已達82.6萬人。英宗治平元年,開始裁減,禁兵減到69.33萬餘人,後又減至66.3萬人。神宗時,銳意整軍經武,對禁兵實行整編,撤銷一批禁兵番號,或減少部分指揮,並大量裁汰冗兵。熙寧年間(1068-1070)禁兵總額減至56.8萬餘人。元豐年間(1078-1085),禁兵總額又增至61.2萬餘人。哲宗和徽宗時,禁兵總額又呈現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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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語:

以上所列,僅是兵籍上的數目,而當時的實際情況是北宋的各級軍官慣於保留缺額,以便坐吃空餉,軍隊從上到下的各級缺編現象十分嚴重,上述古籍記載的兵力與當時的實際兵力有很大差距。即使有差距我們也不難發現,北宋各代禁兵的規模也還是相當龐大的,龐大的軍隊給北宋財政帶來相當大的困難,而且禁兵中的老弱不合格者甚多,兵多反而造成軍隊戰鬥力的下降,所以就造成了

“弱宋”的最終局面。

華嶽:《翠微北征錄》卷7《弓制》

曾公亮等:《武經總要》前集卷1、2

邵博:《邵氏聞見錄》卷1

晁說之:《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應詔封事》

張方平:《樂全集》卷23《再上國計事》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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