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被執行人拒不申報財產,被移送公安立案偵查

天台——被執行人拒不申報財產,被移送公安立案偵查

來自網絡

 10月12日,天台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陳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案是天台法院今年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第4個拒執犯罪案件。

陳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被執行人,2015年10月,其駕駛汽車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許某嚴重受傷,交警大隊勘查認定陳某負事故全責,許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後,陳某未承擔相應賠償義務,許某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經審理,法院判決陳某賠償許某交通事故各項損失計175423.32元。

判決生效後,陳某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賠償義務,許某於今年4月向天臺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陳某收到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後,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同時亦拒絕報告財產。天台法院於5月14日對陳某作出罰款1000元、拘留15日的決定。但罰款、拘留決定送達後,被執行人陳某仍拒不履行。

“本案的申請人許某還躺在病床上,需要不少治療費用。”承辦法官小趙說,“哪怕是出於人道主義,也應該拿出錢來履行自己的義務。這幾個月,我多次聯繫陳某告知申請人的狀況,但他始終以各種理由拖延、搪塞,甚至拒絕接聽電話,也拒不到法院解決案件。”

申請人已經因交通事故受傷,而陳某的行為是對其的再一次傷害。執行期間,承辦法官小趙曾多次到陳某在金華市磐安縣的家中調查找人,但陳某拒不到場,其家屬更是漠視法律,拒不配合執行,導致案件執行陷入僵局,受害人家庭雪上加霜。

陳某因拒不申報財產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機關後,於10月17日在義烏落網,同日被刑事拘留。10月18日,陳某的家屬主動代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全部義務。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偵查辦理該案。

台州日報(通訊員徐 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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