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疫情帶來的“案中案”

2020年1月15日,天台縣司法局街頭司法所調解了一起由贍養費引起的兩兄弟之間的糾紛。通過調解員耐心細緻的調解,於當天順利的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的贍養費支付期限為2020年2月15日。

沒成想,一場突如其來的疫病席捲了神州大地。本以為案結事了的這場糾紛,也突然迎來了變數。

春節期間,街頭鎮專職調解員張正堅接到了這起糾紛中小兒子的電話。稱因疫情影響,他正在經營的生意無法正常運轉,贍養費的支付可能需要延期。這下老張犯了難,原本兩兄弟就不是很對付,籤協議的時候就生怕對方反悔。

可是疫情又是客觀存在的,情況屬實並不是推託。於是,老張打通了本案中老大的電話。老張剛說起打電話的意圖,老大情緒就很激動,又翻出了陳年舊事來數落這個弟弟的不是。幸好老張本是兩兄弟所在村的書記,對兄弟倆的父親也是熟識。老張通過打感情牌的方式,勸說老大,讓他多考慮寡母的感受,為了大家子的和睦再寬限下。還強調此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雖然弟弟也必須按期履行,你確實是可以憑藉著這張調解協議去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但是,畢竟是兩兄弟,既然已經在上一次調解時握手言和,那這次你也就體諒體諒擔待擔待容許你弟弟在疫情結束後籌集款項來支付贍養費。經過半個多小時的通話,從情理法多角度勸說,大哥終於想通了,他答應給弟弟寬限時間。同時表示疫情來勢洶洶,讓老張轉告弟弟注意保重身體,在家待著不要亂跑。

由此,一場因疫情而帶來的結案後的“小插曲”,就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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