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起依法对<strong>温岭市太平、城东、城西街道/<strong>辖区内所有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机动车实施抄告与处罚。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台州那些事 的文章 關鍵字: 抄告 温岭市 温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