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縣一男子被5歲兒子起訴,離婚3年不看兒子也不付撫養費

新幹縣一男子被5歲兒子起訴,離婚3年不看兒子也不付撫養費

父親不支付撫養費 子訴至法院獲支持

吉安法院網訊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義務,就算離婚,不能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也應支付一定的撫養費。近日,新幹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撫養費糾紛,判決父親聶某支付兒子小聶撫養費54000元。

新幹縣一男子被5歲兒子起訴,離婚3年不看兒子也不付撫養費

2014年3月,聶某與曾某登記結婚。同年7月份,兒子小聶出生。婚後,二人因家庭瑣事多次產生矛盾,並於2016年3月份協議離婚。雙方離婚協議約定兒子小聶由曾某撫養,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份的撫養費共7500元,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每年撫養費為18000元等內容。離婚後不久,聶某支付了2016年3月至8月的撫養費7500元。之後,聶某便未再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看望過小聶。小聶無奈只能訴至法院,要求父親聶某支付3年的撫養費54000元。

一審法院認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聶某與曾某離婚後,兒子由曾某撫養,聶某依法應當負擔兒子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聶某與曾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合法有效,聶某理應按《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向小聶支付撫養費。故一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新幹縣一男子被5歲兒子起訴,離婚3年不看兒子也不付撫養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