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业吗?

豫北见闻


现在正在探索取消物业管理,用城管执法代替。

物业是一个服务机构,没有执法权。居民不服,业主违章现象,物业公司只能劝说。个别业主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曾是社区管理的一个盲点和空白。而且物业乱收费现象也得不到解决方案,

城管执法局的进入,弥补了小区执法管理的空白,使小区管理走上了规范化。

所以城管正在代替物业公司,物业的消失是历史的必然。


洪荒教授


我赞成取消物业!有社区来管理。我们小区物业刚接管的时候还可以,时间长了服务态度差了,整个小区路灯都不开了,小区里嘿嘿鸭鸭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点钟就睡觉了。像这样的物业只管收钱不管事,要他干嘛不如取消。


如意101726891


不同意取消物业!不愿意回到脏乱差,不愿意没有保安守护,让小偷,贴广告的,溜狗的,别有用心的坏人进入小区。

不愿意电梯坏了没人管,不愿意车辆无人管理乱停放,不愿意各种维修没人管。

我小区国庆前还替我们门垫冲洗,节假曰还有活动赠品,有个好的管家有安全感和幸福感。每平2.4元的物业费我愿意缴。


崇文重教


取缔物业,居委会成立公司是正确的,不但赞成,而且举双手赞成,为什么赞成,物业公司人员都是乱七八糟的人,是层层剥钱,剐人的单位,不是正规的物业单位,在社会上最不受欢迎的就是物业公司,他们的性质是钱,不管赃乱差,没有环保意识,他们是黑恶性质,甚至打砸抢操,他们污染了社会和环境,影响极坏,给社会造成不稳,清除物业社会稳定。交给居委会管理,居委会是集体单位,是正规的基层组织,他们有责任,更有信心,真正能做到为人民服务,忠心耿耿,哪么地方基层组织工作认真,求真务心,居委会成立公司是正确,这也是人民的心声,期盼早早挂牌营业,代证上岗。


用户7815898041588


当然同意!因为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但现在所有的物业本末倒置,物业成了主人,业主成了被物业管理的犯人…说简单易懂一点,业主是老板,物业是老板请来的打工仔,打工仔把工作干好了,老板自然发工资,如果不胜任本职工作,老板可以随时随地炒你鱿鱼,而现在是打工仔来管理老板,叫老板这样不许那样不许,还要老板开工资,大家说这样的打工仔还要吗?


民工19444137


同意!物业本应为业主服务,但大多数物业公司变成了只收费不服务的公司,业主意见很大。个人认为:应实行业主自治,改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日常事务,小区由业主自行管理,这样,既发挥了业主的主观能动性,又体现了业主(村民)自治的原则,大家的活大家干,大家的事大家办,有事大伙商量,办事走群众路线,减少了许多矛盾和纠分,好处多多。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


用户正言


取消物业是广大业主的呼声,应该由社区进行统管,本来现在的社区就是原来的居委会,现在居委会改社区后已纳入财政开支,政府有能力也有责任管好住宅小区,而不应该去让一帮乱七八糟的人去胡作非为。管理好小区,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加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识同感,是极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手机用户50983336833


不同意,根据我的经历,物业必须要,而且作为业主,都有义务支持和督促物业做好小区各项工作,小区的房价能否推高和物业工作有关。试想一下,没有物业的小区是一个什么状态,指望几个不愿交物业费的人学雷锋来管理小区可能吗?指望居委会几个人来帮忙可能吗?又要人家干活又不准物业有盈利,可能吗?一个小区如果不交物业费成了风气,那就可以肯定离脏乱差不远了。支持和督促物业做好是上策,恶意指责,专挑毛病是下策,随意叫嚷要取消物业,甚至把物业行业打成黑社会是别有用心。


曹雯蔚


将物业纳入行政事业管理收费更加合理,因为物业财产的质量需要维护修缮,住户缴纳的物业费也包括物业维护费基本的一些内容。而物业管理公司,是作为盈利性的经济组织,是没有这个义务维护物业质量及修缮内容的,所以物业经常随意就想动用物业维护费,与物业管理服务成为相悖。如果将物业管理纳入行政事业管理,其物业费性质收费是收支平衡的,除管理服务成本外,多出结余还可进入维护基金留于物业维护修缮积累经费,或者减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所以,取消物业管理公司占有小区物业,把业主财产使用权当成为自己长期垄断经营物业占有使用经营是不恰当的,取消物业公司去经营别人物业权的小区是有积极意义的!


3619085914846


说说我们小区吧,管理一点都不正规,仅有的几个监控,形同虚设,经常有被盗,破坏发生,最终警察以监控模糊,证据不足成无头案。门卫都是些关系户,老如病残的。只是为了收停车费,屁用不管。所以说,物业要存在就要正规管理。让业主有依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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