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證金,這次真的拜拜了!

長期以來,在招標採購活動中,保證金制度備受詬病,保證金被佔用、挪用等違規違法行為屢屢發生,企業因投標,導致大量資金被佔用,且週期很長,負擔過重,不利於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

保證金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招標採購“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系列舉措的出臺,預示著保證金制度正在加快退出歷史舞臺!

已經明確取消的省市

河南

近日河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活動中,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也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

深圳

近日從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積極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於明確政府採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5日起,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市政府採購中心同時為所有註冊供應商開放投標權限。

廣州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穗財採﹝2019﹞226號)的規定,即日起,我中心新發出採購公告的政府採購項目,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

雄安新區

據雄安發佈微信公眾號8月20日消息,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不含)以下的,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一次性低於河北省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的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再收取投標保證金。河北省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調整的,隨之調整。

北京

北京市發改委會同市規自委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通知》明確:取消現場投標報名,推進電子投標。

廣西

2019年4月9日,廣西住建廳、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繼續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標報名環節,全面實現使用電子標書,實現招標文件網上下載。

江西

江西省住建廳在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監管方面提出8項要求:全面實行招標投標電子化和信息化;嚴格招標信息公告和中標結果公示環節審查;取消投標報名環節,推行網上無記名方式購買標書、圖紙......

河南

河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優化政府採購營商環境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活動中,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也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

山東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發佈《關於取消政府採購投標保證金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採購活動不得向誠信記錄良好的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

浙江

早前浙江省財政廳官網發佈《關於明確政府採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亦同。

湖北

2018年12月,湖北省財政廳就發佈相關聲明,強制取消投標保證金,收就罰!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並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不得變通和變相收取其他沒有法律依據的任何費用,一旦發現有違規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嚴肅查處。

廈門

在1月初,廈門保監局聯合市建設局、廈門市金融辦出臺了《關於在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推廣建設工程保證保險,運用保險機制降低建築企業的資金成本。

安徽

2016年8月,安徽省住建廳發佈通知,其中規定,政府投資項目或國有投資項目將先行推行銀行保函管理制度和保證保險制度。

雲南

2017年3月份,雲南首單建設工程投標保證保險投入運行,太平洋產險簽下雲南省首單建設工程投標保證金保險。

2019年是工程招投標領域改革的一個重要時間段。不論是國辦函〔2019〕41號文明確提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還是近段時間各地陸續發佈通知在政府採購活動中,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不難看出,取消投標報名、取消投標保證金已是大勢所趨,未來或將有更多省份明確取消。

一系列針對“招投標”、保證金的政策出臺,說明建築業改革已邁進“深水區”。更多觸及利益和“靈魂”的改革,值得期待!

目前在“招投標”的法律規定上,沒有規定需要投標報名,即投標報名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招投標”操作習慣。

投標保證金,這次真的拜拜了!


國辦函〔2019〕41號,明確提出:

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系統梳理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投標報名、招標文件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以及能夠採用告知承諾制和事中事後監管解決的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

早在之前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等八部委公佈第20號令《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中也明確規定:除本辦法和技術規範規定的註冊登記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設置註冊登記、投標報名等前置條件限制潛在投標人下載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

按照以往慣例,進行交易的工程建設招投標等項目,交易流程中均存在“投標報名”環節。設置“投標報名”環節和報名期限,由此可能致使投標報名不充分,投標人獲知招標信息較晚而錯過了報名時間。同時,容易洩露潛在投標人名單,易導致串標、圍標和勸阻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等行為的發生。

總結

投標保證金法律缺位等問題一直備受廣大招投標人的關注,如今,多省、市相繼取消保證金,這種大勢所趨之下,保證金終於要退出歷史舞臺,這一趨勢究竟會給投標人們帶來什麼新的機遇和變化?讓我們拭目以待。

文章綜合於網絡

中國招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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