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老闆出國“考察”欠下270萬!法官說:不用還

邳州民營企業家孫某

經朋友介紹

免費去海外考察投資,

結果在短短的時間內

揹負上了近300萬元的債務,

並被告上了法庭。

而這起案件背後卻隱藏玄機......

徐州老闆出國“考察”欠下270萬!法官說:不用還

事情經過

1

“熟人”介紹出國考察

2017年4月,邳州民營企業家孫某經生意上的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稱在斯里蘭卡做生意的劉某。劉某稱其認識的李某在斯里蘭卡有工程,可以邀請孫某出國免費考察項目,提供來回路費並承擔食宿費用。孫某便決定去斯里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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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閒逛幾天後進了賭場

出國後,孫某並沒有見到所謂的“投資項目”,而是被劉某和李某帶著閒逛幾日。在孫某提出回國前,被二人帶到賭場。二人稱,前幾天閒逛所花的費用均是賭場提供的,需要通過“洗碼”將賭場出的錢還上。他們壓下了孫某的護照,用護照兌換來一沓籌碼,告訴孫某,這些籌碼價值20萬盧比(約2萬元人民幣)。孫某想,20萬盧比也不多,玩玩也沒啥關係,說不準還能賺一筆。

3

簽訂借款合同

一竅不通的孫某,在賭場輸了300萬元人民幣的籌碼,劉某等人逼迫孫某通過手機轉賬,將10萬元轉到劉某的賬戶。劉某、李某讓孫某再出錢,但孫某表示手中沒錢了。於是兩人建議孫某從同在斯里蘭卡做生意的吳某手中先借錢把護照拿回來,回國再想辦法處理。

孫某同意後,2017年5月2日,吳某與孫某在斯里蘭卡科倫坡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民幣270萬元,借款期限3個月,借款用途為用於某市一個建築工程項目,李某作為證明人簽字。

4

收到借款即被轉走

同日,吳某通過中國農業銀行網上銀行分兩筆向孫某轉賬80萬元、190萬元。另外,李某提供了一個“賭場”賬號給孫某,讓孫某將收到的錢轉入該“賭場”的賬戶。在收到吳某80萬和190萬元轉賬後,孫某即按照吳某的指示,將270萬元轉入李某提供的“賭場”的銀行賬戶。所有事情完成後,孫某終於拿到了護照,並在當天乘飛機從斯里蘭卡科倫坡飛回國。

5

明白陷入圈套

坐上飛機的孫某,回想這一個多月的經歷,越想越不對勁,恍然大悟:自己掉進了圈套中。好在自己多了個心眼,出國時帶了兩部手機,對方搜走了一部,自己還有一部,而且對借款過程進行了錄音。

徐州老闆出國“考察”欠下270萬!法官說:不用還

告上法庭

2017年11月19日,吳某以民間借貸糾紛將孫某訴至邳州市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本金270萬元及利息。法院經審理後,發現吳某提交的借據、轉賬記錄、照片,完全符合借貸關係的形式要件,甚至可以形成了一個無懈可擊的證據鏈。反觀孫某,提交的只是一些機票、火車票和一份錄音證明借款過程。

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法院工作人員調取了吳某、孫某的銀行轉賬記錄,發現借款實情並不簡單。吳某對孫某提交的錄音部分內容未明確否認,該錄音多次提到賭場,且錄音中關於轉賬情況的描述與法院調取的銀行轉賬記錄亦可以互相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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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債務涉嫌“套路貸” 裁定駁回起訴

邳州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雖然吳某向本院提交了借款借據及銀行轉賬記錄,形式上滿足借貸關係的成立要件,但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借款合同系在國外簽訂,孫某在收到吳某轉賬後,即將錢轉入與孫某並不認識的案外人銀行賬戶,不符合一般借款習慣。且根據孫某提供的錄音,該債務有賭資賭債的重大嫌疑。因此,認為本案中借貸行為已涉嫌“套路貸”等刑事犯罪,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2019年3月25日,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裁定:駁回原告吳某的起訴。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吳某不服提起上訴。今年9月,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亦認定該借貸行為涉嫌“套路貸”等刑事犯罪,維持了一審裁定。10月28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該案被移送到公安機關。

法官提醒

遇“套路貸”,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出國投資需謹慎,天上沒有掉餡餅的好事。賭場輕易進不得,萬一遇到危險想辦法脫身最重要。套路貸具有一定的隱蔽性,犯罪人往往分工明確,熟悉民間借貸案件審理流程及證據要求,受害人大多數情況下無法舉證證明在簽訂借據及轉賬時受到脅迫,權益無法得到保障,犯罪分子更加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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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款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套路貸的實質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遇到“套路貸”,一定不能沉默,要通過法律途徑切實維護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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