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9-07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不再聘请大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就解聘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

大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大华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决定中兴财光华的2019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中兴财光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华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大华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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