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此次税率的调整,真是天大的好消息!不同群体的个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工薪阶层收益最大!
壹
起征点每年6万元
个税其实不是那么简单
大家最为关心的是
拟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
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这次改革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年6万元,即5000元/月。
其实,这次个税改革绝不是只盯着每年6万元起征点那么简单,还要减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等费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加上税率调整,这个减税力度还是相当大的!
其中,受益最大的无疑是工薪阶层,总体上税费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同时,此次个税改革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这一点也是重大利好。这有效的解决了年终奖税费较高等问题,从而使个税更公平、更合理。这真是工薪阶层的一大福音!
贰
税率大降!工薪阶层恭喜了!
月入一万以下减税超70%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草案拟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因素)将不需要缴纳个税,税负降幅为100%;
月收入5000元至20000的,税负降幅在50%以上;
月收入20000至80000元的,税负降幅在10%至50%之间;
月收入80000元以上的税负降幅在10%以内。
月入1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
如果加上下一步出台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继续下降,如月入1万元者有可能免缴或仅缴纳少量个税。
叁
加强高收入人群监管
“冰冰”们哭晕了
除了重点减轻工薪群体税收以外,国家也没忘记高收入人群: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监管,增加反避税条款。真是大快人心啊!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阴阳合同”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对于高收入人群逃税漏税,大家真是义愤填膺!
此次个税修正一大亮点就是增加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据悉,更多加强税收征管措施也写入草案。各方携手堵住税收漏洞,让纳税更公开透明,欢迎大家举报这种偷税漏税的行为,将那些偷税漏税的人绳之以法!
肆
除了工资这些要自行申报个税
依法纳税,没毛病!
工资收入有公司给直接申报
不过,不要忘了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
2、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
3、对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计征税款项目的次月15日内办理。
4、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应在次月15日内办理。
5、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1)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的,由证券机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
(2)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方式征收的,在次月15日内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一次办结相关涉税事宜。
6、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备案时约定的纳税期限内办理自行申报缴税。
此次个税改革,我们中等以下收入的工薪阶级成为此次个税改革重点减税群体,总的来说,收入越低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小。
希望此次个税改革能尽早实行!
综合: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会计师等
于家堡自贸区服务大厅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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