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孩被拉拽掌摑後墜樓,警方:維持不立案決定

日前,雲南曲靖一名 20 歲女孩從一賓館 4 樓墜下,全身多處骨折住院。家屬稱女孩跳樓前遭到暴力對待,被 2 名男子拖拽上樓,還遭到其男友掌摑。男友承認掌摑,但從未限制對方自由。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引發家屬不滿。9月29日,女子李某池的父親向曲靖市公安局提出複核申請。10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通過官微“曲靖警方發佈”發佈通報稱,再次做出“不予立案”決定。

20歲女孩被拉拽掌摑後墜樓,警方:維持不立案決定

事發當日,阿寒被兩男子拖拽上樓。家屬供圖

家屬稱女孩跳樓前遭到暴力對待

10 月 22 日,當事女子姐姐講述,妹妹阿寒在朋友的介紹下和男子小朱交往,一個多月後阿寒覺得兩人不合適想分手。8 月 14 日事發當天,阿寒到賓館找朋友阿琳時遇到小朱。當時小朱和另外兩名男子在一起,看到阿寒後拽著她不讓走。

阿寒姐姐提供的幾段賓館樓道內的監控視頻顯示,一名留著齊肩短髮的女子下樓時,遇到一名黑衣男子和兩名白衣男子。女子與黑衣男子短暫交流後上樓,隨後遭到兩名白衣男子拖拽。

其間,女子多次蹲地、用腿抵在樓梯處抵抗,整個過程持續約 10 分鐘。隨後,兩名白衣男子分別拽住女子雙手將其拉上樓。

“他那兩個兄弟就拖著她,從二樓拖到四樓房間,小朱辱罵她,把她手機搶了。”阿寒姐姐說,隨後阿寒將玻璃杯摔碎,用玻璃片放在手上威脅對方,要求歸還手機放她離開。小朱不同意,阿寒做出準備割腕的動作。見狀,小朱掌摑阿寒並搶走了玻璃碎片。

隨後,阿寒爬到房間內的窗臺上坐著,“他們也沒有說讓她走。直到那個女的(阿琳)說阿寒要跳樓了,他們還是看著她(阿寒),我妹就從樓上跳下去了”

阿寒姐姐說,阿寒送醫後,經診斷全身 21 處骨折,大小便失禁,身上插著尿管,目前治療已花費 20 多萬元。

20歲女孩被拉拽掌摑後墜樓,警方:維持不立案決定

阿寒跳樓後全身多處骨折,仍住院治療。家屬供圖

男友承認掌摑,但從未限制對方自由

對於事發經過,阿寒男友小朱表示,當時其兩名男性朋友拖拽阿寒上樓是為了讓她不要走,希望兩人可以坐下來好好說一下感情的事情。

小朱說,到達四樓房間後,阿寒的態度仍然很堅定,堅持要分手並要求給她道歉。“我讓她想好,要走沒人攔得住她。她把杯子摔在洗臉池裡,拿玻璃碴對著自己說要走,要自己的手機。我不知道手機被誰拿了,沒人控制她自由。”

小朱表示,擔心阿寒拿玻璃碴自殘,“情急之下給了她一嘴巴,她趴在床上不動不說話,我罵了她幾句,朋友勸我,我就跟著出門了,剛出門講了幾句,就聽到裡面有人說,她跳樓了”。

拉著阿寒上樓的其中一名男子也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將阿寒拉到房間後未限制其自由或逼她跳樓。涉事賓館方面則表示,事發時未聽到女子有呼救聲。

沾益分局:不予立案

2019年8月14日,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刑偵大隊於8時20分許趕到現場開展調查。

沾益分局通過調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於8月26日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8月30日,該女子(李某池,20歲)親屬提出複議申請,沾益分局經複議,作出維持不予立案決定。9月29日,李某池親屬向曲靖市公安局提出複核申請

20歲女孩被拉拽掌摑後墜樓,警方:維持不立案決定

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家屬供圖

曲靖市公安局:維持不予立案決定

10月29日,曲靖警方通報稱,經複核,決定維持不予刑事立案決定。通報稱,警方就是否有犯罪事實及刑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進行了全面審查。通報還詳細公佈了該事件全經過。

20歲女孩被拉拽掌摑後墜樓,警方:維持不立案決定

經查,2019年8月13日晚,今年20歲女子李某池與21歲男友朱某敏,因在各自與朋友外出娛樂飲酒期間發生爭吵。8月14日凌晨5時7分許,李某池與朋友盧某奧回到沾益,併入住盧某奧居住的某賓館。李某池不願上樓,為勸李某池與朱某敏和好,盧某奧拿著李某池手機到賓館406房間找正在上網的朱某敏,李某池獨自離開。

6時33分許,李某池來到賓館找盧某奧取回手機下樓時,在樓梯間,與外出尋找李某池返回的朱某敏、朱某彬(男,22歲,系盧某奧男友)、呂某(男,19歲,系4人朋友)相遇,朱某敏先行回到房間。

為讓李某池回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朱某彬、呂某在樓梯間對李某池邊勸邊拉,朱某彬還拿了李某池的手機。6時44分許,三人進入房間後,朱某敏責罵李某池,李某池向朱某彬索要手機時,摔破玻璃杯,拿起玻璃碎片準備劃手腕,朱某彬遂將手機還給李某池,朱某敏上前打了李某池一耳光,伸腳踢向李某池時被朱某彬攔住。

7時12分40秒,朱某彬將朱某敏拉出房間勸解,趴在床上哭泣的李某池突然起身從406房間窗口跳下,7時12分50秒,盧某奧與呂某衝出房間說李某池跳樓,朱某敏等4人趕到樓下將其送醫院搶救。

依據上述事實,曲靖市公安局認為:朱某彬、呂某在賓館樓梯間對李某池的勸說、推拉行為,其目的是勸說李某池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沒有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不屬於刑法上的不法行為;在房間內,朱某敏對李某池責罵、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為與李某池跳樓致傷的結果沒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關係。

根據刑法罪刑法定原則,以及刑事訴訟法等關於刑事立案的規定,曲靖市公安局認為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予以維持。

對於最新結果,10月29日,李某池的姐姐表示,他們不會接受。接下來,他們會到檢察院申請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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