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击!查扣“套路贷”涉案资产11.9亿元

出击!查扣“套路贷”涉案资产11.9亿元

10月29日上午,广州市扫黑除恶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打击涉黑恶新型犯罪有关情况。据悉,今年1~9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团伙13个,其中10个涉新型黑恶犯罪;查封冻结扣押“套路贷”涉案资产11.9亿元,占全部查冻扣财产的65.7%;侦破网络制贩枪弹、网络赌博、网络招嫖案件一大批。通过延伸打击,带动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5.2%。

近年来,刑事案件出现拐点,传统盗抢犯罪不断下降,新型犯罪日渐突显,涉电信诈骗、非法集资、P2P、职业索赔、网络敲诈勒索等多发频发,“新型传销”“校园贷”“套路贷”等有组织犯罪不断滋生。今年初,全国扫黑除恶办提出,要着力提升侦办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质效,深入研究“套路贷”、网络恶意差评、带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等新型涉黑恶犯罪,增强打击效能。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办要求及广州工作实际,全市扎实推进涉黑恶新型犯罪研究和打击工作,迅速部署、主动出击,通过“夯基石”“建机制”“重深挖”的“三位一体”举措,不断强化涉黑恶新型犯罪理论研究、协调机制建设和打击震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广州市委政法委(市扫黑除恶办)牵头推动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充分吸纳高校理论学者、司法办案能手,重点研究新业态、新领域涉黑恶犯罪甄别、打击、防范等问题,协助政法机关依法精准打击。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成立,有效回应了群众对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呼声。

与此同时,广州市扫黑除恶办牵头建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办理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工作机制》等多项协调和会商机制,组织多名高校理论学者、腾讯等公司网络工程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磋商研讨了多起涉黑恶新型犯罪案件。

在强化涉黑恶犯罪打击震慑方面,首先,深入打击网络涉黑恶犯罪“全链条”。主要打击为犯罪提供网络平台的上游“建平台”团伙,为下游犯罪提供帮助的中游“卖服务”团伙,以及直接落地实施网络犯罪的下游“做落地”团伙。其次,深入打击涉黑恶“软暴力”团伙。这类团伙主要通过线下对生命健康权、线上对名誉隐私权等,实施足以使受害人产生心理恐惧的“软

暴力”威胁。再次,深入打击涉黑恶“换马甲”行为。这类团伙通过注册公司取得合法身份并进行伪装,具有较强欺骗性。最后,深入打击涉黑恶“隐形人”团伙。这类团伙通过躲藏在网络背后操控犯罪,具有较强隐蔽性。

另据了解,去年4月,广州市扫黑除恶办出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为近百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120万余元。今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开展涉黑恶新型犯罪打击事关工作全局。广州市扫黑除恶办表示,将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增强涉黑恶新型犯罪的发现和打击能力,为把广州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延伸阅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司法审判程序作掩护,扰乱司法审判活动公平公正开展,导致群众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10月29日,广州市扫黑除恶办通报,黄埔区一企业主伙同其妻弟,指使他人以虚构的借据向法院起诉还借款本息1180万元,最终导致真实债权人无法获偿债款。目前,黄埔警方已逮捕该犯罪团伙2名核心骨干成员,上网追逃1人。

不良企业主钻“法律漏洞”

2018年6月,黄埔区检察院民行部向黄埔警方移送线索,反映嫌疑人罗某丰、陈某辉通过虚构借贷合同起诉至原萝岗区法院,骗得法院调解书确认借贷关系。经法院执行后,陈某辉将巨额款项通过其他方式回转给罗某丰,导致多名真实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涉案金额超过1200万元。

接到线索后,黄埔警方立即对罗某丰、陈某辉等人立案侦查。经初查,于2018年7月9日以罗某丰等人涉嫌妨害作证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罗某丰经营的明某灯具厂因欠下巨额债务被多名债权人起诉,法院裁定查封明某灯具厂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以征拆补偿款分期偿还,并以第一期征拆补偿款对多名债权人进行了清偿,同时达成第二期清偿的调解。

2011年底,罗某丰得知第二期征拆补偿款即将划拨给法院后,伙同其妻弟黄某信指使陈某辉,以虚构的借据向法院起诉明某灯具厂偿还借款本息1180万元,并指使黎某成等人提供虚假证言证明借贷关系,在法院的诉前调解程序中迅速达成调解。

罗某丰等人骗取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对借款关系进行确认,抢在第二期清偿期限届满之前,由陈某辉向法院申请以征拆补偿款进行执行,再由陈某辉将所得执行款1200万余元交给罗某丰进行处置,最后由罗某丰将执行款全部转移。

作案手法极为隐蔽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以罗某丰为首,其余人员系其亲属或相识多年的生意伙伴,经济往来密切,有共同的利益关系,因此作案时形成了紧密的同盟。罗某丰系香港居民,其将钱转移后离境回港,增大了侦查难度。

罗某丰等人采用诉讼的方式达到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起诉、调解、执行等各个环节均是在法院通过正当程序进行,且以法院的司法文书作为依据,具有极强隐蔽性,导致权益受损的真实债权人难以申诉获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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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丰等人采用诉讼方式作案,其虚假诉讼行为与多起民事诉讼案相互交织,案情复杂,且其行为发生在虚假诉讼罪罪名增设之前,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作伪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个罪名,当中牵涉到新法溯及力和诉讼时效问题,对每一名嫌疑人行为进行准确定性的难度较大。”办案民警介绍,罗某丰等人的虚假诉讼行为以司法审判机关为骗取对象,利用司法审判程序作掩护,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扰乱了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平公正,导致权益受损的群众对法院极其不信任,使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严重受损。

同时,罗某丰通过虚假诉讼转移的财产数额高达1200万余元,因其已将财产转移完毕,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多名真实债权人的巨额债权无法实现,对真实债权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

话你知

涉黑恶新型犯罪呈“六化”特征

涉黑恶新型犯罪是指相对传统涉黑恶犯罪而言,使用新的工具、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新的手段实施的各种涉黑恶犯罪的总称。广州市扫黑除恶办通过对全市相关案例的汇总分析,发现涉黑恶新型犯罪呈现“六化”特征,提醒广大街坊在日常生活中小心留意并保持警惕。

01 涉足行业新兴化

多存在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环保、物业管理等新领域。如麦某涉恶团伙案中,“黑物管”强行霸占已由法院判决给新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并进行寻衅滋事。

02 组织结构法人化

常以企业或非法社团法人面目示人,尽可能掩盖其涉黑恶犯罪的真实目的。如近期一机关单位被电话恶意骚扰,经侦查发现,该寻衅滋事案的主要嫌疑人成立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对近百万受害人实施了电话威胁、恐吓、骚扰等行为。公安机关共抓获嫌疑人480余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500万余条,冻结资金130万余元。

03 作案渠道网络化

主要表现为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虚拟平台实施招揽客户、进行网络经营、开展网络诈骗等行为。如电诈嫌疑人自称与网络贷款平台有业务合作,诱骗某高校多名学生为其贷款。又如广州今年打掉的2个利用“时时彩”网站进行赌博的特大网络赌博团伙,主要在线上对成员进行管理,给警方的打击带来较大难度。

04 犯罪手段“软暴力”化

一种是线下对生命健康权等的“软暴力”威胁,主要通过所谓的“谈判”“调解”以及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足以使受害人产生心理恐惧的行为。如某高校“校园贷”电信诈骗案的嫌疑人以威胁杀害被害人的言语恐吓方式,胁迫被害人并诱骗其同学为其贷款。

另一种是线上对名誉隐私权等的“软暴力”威胁,通过病毒威胁、网络恶意差评、“呼死你”滋扰、发表虚假负面信息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恫吓。如一宗敲诈勒索案的嫌疑人杨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有关某公司产品负面信息,对被害公司施压并进行敲诈勒索。

05 涉案财产大额化

相较于传统涉黑恶犯罪而言,新型涉黑恶犯罪的涉案财产往往巨大。如近期打掉的一特大“套路贷”诈骗团伙,涉案价值数亿元,涉案家庭和个人财产损失巨大。

06 受害群体多样化

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网络赌博、“新型传销”“校园贷”“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案件中的受害群体,既有学历高、见识广、阅历丰富、职业“光鲜”的高智商人群,也有来穗务工人员、退休老人,甚至是在校学生。

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此类案件的受害人之所以上当受骗,往往与其自身的贪念有关,轻信“一本万利”“一夜暴富”或者“高利润”“高回报”,存在投机心态和侥幸心理。

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政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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