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進的法拍房?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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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潞州區法院開展了一次聲勢浩大的執行攻堅行動,這是城、郊區法院合併為潞州區法院後的首次房屋強制騰退行動,潞州區法院用實際行動詮釋司法為民的內涵,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法律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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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原告駢某某與被告李某某、明某借款糾紛一案,判決生效後,二被告未能自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遂申請強制執行。潞州區法院受理該起執行案後,依法將被執行人李某某名下位於長治市太行西街省建巷華苑南區某房屋進行公開拍賣,最終被申某某以677950元高價購競得,但被執行人卻以各種理由拒不搬出已被拍賣的房屋,致買受人的權益得不到保護。

保障買受人的權益,法院執行幹警多次和被執行人李某某談話,對其釋法明理,勸其儘快騰房,李某某自恃家中有八旬老父,拒絕騰遷,法院遂張貼騰房公告,限期自覺騰房,但其仍一意孤行。10月21日上午9時,執行幹警與李某某電話聯繫,告知其騰房公告期已滿,再不主動騰房,法院將採取強制措施,但李某某仍置若罔聞,法院決定依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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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對本次行動高度重視,為確保執行行動取得實效,在10月21日下午召開專門會議,制定了強制騰房預案,對騰房行動做出了詳細安排和周密部署。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新聞媒體、社區工作人員見證此次強制執行全過程;考慮到被執行人的父親年紀較大,還聯繫醫院委派救護車予以協助。

上午9時許,法院20餘名執行幹警到達現場後,一方面對李某某的父親做思想疏導、穩控工作,另一方面迅速安排專人對室內所有物品進行登記造冊並評估,對強制執行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拍照並保全證據,確保整個騰房過程安全有序。被執行人在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威脅下,最終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將所侵佔的房屋騰空,執行行動取得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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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執行行動迅速、利落,現場人大代表、房屋買受人、圍觀群眾對法院嚴打失信被執行人的行動表示贊同,認為本次行動極大的提升了該社區的法制氛圍,有力的提升了法院執行的司法權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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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騰退行動是震懾失信被執行人的一種必要舉措,下一步,潞州區法院將全面強化執行措施,通過各種司法強制手段,加大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行為的打擊力度,使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不良現象得到有效遏制,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基本得到及時依法執行,提升執行工作水平,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全力維護社會誠信與公平正義,兌現人民法院

“向執行難全面宣戰”的莊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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