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火的政信信託,自帶風險避雷針

房地產、地方政信和工商企業一直是固定收益類信託的主要項目來源。2019年,隨著監管對房地產項目融資的收緊,房地產前融基本被鎖死,信託市場上,房地產的融資項目也愈來愈少。

最火的政信信託,自帶風險避雷針

統計數據顯示,三季度房地產信託募集資金環比減少了27.50%,為1529.18億元。無論是集合信託產品發行,還是成立募集規模,都出現了明顯下滑。房地產信託呈現出明顯的“急剎車”現象。

工商企業類項目,隨著近兩年的集中暴雷,投資者持相對保守的態度。

固收信託的“三駕馬車”中,唯有地方政信類的項目,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的指導意見》的出臺,一路高歌猛進,開啟了“城投滿天跑,政信多如狗”的模式。

從金額來看,三季度基礎產業信託募集資金1087.55億元,環比增加0.13%,同比增長89.73%;從規模佔比變化來看,三季度基礎產業類信託規模佔比25.49%,環比增加4.22個百分點。

理財師推薦政信信託的理由和投資人中意他們的理由一致,收益相對較高、風險相對較低。大家一般都認為,“有政府託底的項目,能有什麼風險”?

那麼,政信信託,真的自帶風險避雷針嗎?政府會為所有的基礎產業項目買單嗎?政府會一直為這些項目託底嗎?

最火的政信信託,自帶風險避雷針

融資平臺 = 政府的舉債主體

政信類信託又被稱為基礎產業類信託,一般涉及的項目多是政府的基建項目,且多以最終債務人為地方政府形成債權關係。無形中,它是一種以政府信用為基礎的金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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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信信託發展至今也不過25年。20世紀90年代,在國家實行分稅制以前,中央面臨的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財政入不敷出,財政部從每個省“打白條”,勉強維持財政支出。

1993年,時任總理的朱鎔基接手分稅制改革。1994年,財政部推出“分稅制”改革,國稅和地稅分別徵收,結果國家稅收增加、地方稅收減少。當時的《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並沒有發債權利,但地方政府又肩負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地方稅收減少了,而光靠國家補貼又不足以支撐地方政府投入基建,地方政府只得尋找其他融資渠道。於是,地方融資平臺應運而生。

地方融資平臺,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如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他們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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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4年地方融資平臺成立,一直到2007年,都屬於地方融資的起步階段,政信信託也一直不溫不火。直到2008年的“四萬億投資計劃”出臺,政信信託步入了飛速發展的快車道。

彼時,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並引發全球金融危機。中國政府在啟動四萬億投資計劃的同時,中央政府也對地方政府建立融資平臺進行基礎建設的模式持認可和支持態度。在政策的默許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大量誕生,大規模舉債進行基建投資的場景也隨處可見。

野蠻發展到2010年,融資平臺所帶來的地方政府債務快速增長和由此帶來的高槓杆,也漸漸地進入到監管的視野。政府開始嘗試對投融資平臺進行規範與約束。

比較典型的就是2010年19號文《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2014年43號文(《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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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第一次將融資平臺項目分為公益類項目、準公益類項目和非公益類項目。後者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通過融資平臺舉債,賦予地方政府適度舉債權,並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融資,鼓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誕生。

PPP模式是Public - Private – Partnership的簡寫,其實是將部分政府責任以特許經營權方式轉移給社會主體(企業),政府與社會主體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關係,政府的財政負擔減輕,社會主體的投資風險減小。它以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為主要特點。

接著,全國各地開始大規模推動PPP項目,但隨之而來的是,不規範運作、不適宜採用PPP模式和未建立付費機制的PPP項目大量出現。

2017年,國家出臺相關政策對PPP項目進行清理整頓。隨著財辦金92號文(《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和國資發財管[2017]192號文(《關於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的出臺,央企參與的PPP項目受到抑制。

從2016年四季度之後,政策基調就從“穩增長”轉向了“防風險”和“嚴監管”,包括對地方政府和融資平臺的債務監督和對金融機構的監管。

同時,將地方債務分為政府債務和或有債務進行分類統計。

其實,從2014年開始,地方融資平臺就在政策指導下開始了轉型之路。其中,最主要的轉型思路就是從單純的資產、資金對縫平臺向城市資產運營商和城市綜合開發運營商的轉變,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市場化運營主體。

也就是說,轉型後的政府平臺會剝離政府融資功能,但還是地方政府的“親兒子”,在取得施工資質方面存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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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信信託 ≈ 抱“政府大腿”

隨著金融強監管,國家在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進行清理與規範。現有的融資平臺公司中,絕大多數已經剝離了政府直接融資職能,以地方國企形式存在於市場,即業內通常所說的“退出類平臺”,他們成為了政信信託的主要融資主體。

雖然剝離了政府職能,但從融資平臺公司的主營業務看,融資平臺公司主營業務絕大部分依然是政府的基礎建設類工作,而融資平臺公司的收入來源,也依然主要是政府的收入及補貼,只是形式上由直接融資平臺轉換為政企合作關係。

政府需要融資平臺進行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而融資平臺也需要政府的項目和收入生存,雙方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只要這種相關關係還存在,政府對城投公司的依賴仍將持續,這也決定了融資平臺公司的存在性和合理性。

換一句更通俗的表達,地方政府仍然會為融資平臺公司的項目買單。因此,理財師或投資人來考察政信信託產品時,最主要的就是考量地方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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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場上的政信信託產品有六成以上集中於五大特定區域,分別是江浙地區、齊魯地區、川渝地區、長株潭城市群和雲貴地區。

不妨逐一分析:

長三角的城市群發展一直較為均衡,呈現出遍地開花的特點。

所以,江浙地區的政信融資需求持續旺盛,其主要用於滿足本地“繼續城鎮化”和域外人口流入帶來的城市擴容,以及傳統輕工業和各類製造業升級帶來的產業擴容。在投資市場,江浙的政信信託產品一直受到市場熱捧,並牢牢佔據著政信市場的半壁江山,尤以鎮江、泰州、鹽城、淮安、湖州五地市為最。

齊魯區域的徵信信託處於江浙之後的第二陣營,主要投向“繼續城鎮化”帶來的城市擴容,以及配套本地土豪的園區建設。其中,齊國發源地濰坊和魯國發源地濟寧兩地所轄的縣市佔據大部分比例。山東政信融資起步較晚,但涉關他們的政信信託中,增信措施中一般都有抵押物,這是政信信託中較為少見的。

川渝地區是西部最發達的區域,也是公認的中國經濟增長第四極。這一區域的政信信託形成了目前的第三梯隊。其中,尤以環成都郊縣為最,包括龍泉驛、新都、金堂、都江堰、新津、溫江、郫都、青白江、崇州等,雖然這些地方的財政收入絕對值不高,但波動比較小。

與前三大區域比,

長株潭城市群屬於後起之秀。這一區域的政信信託多集中在湘潭、株洲、瀏陽、寧鄉、醴陵、攸縣、長沙(縣)等等,在經濟驅動逐漸轉向內向驅動的背景下,這一區域的競爭力和財力後勁都比較足。

雲貴地區雖然經濟上較為落後,但政信融資需求一直非常旺盛,其主要投向包括城市道路、棚戶區改造、產業園區建設和旅遊區開發等領域。在若干個時間段,雲貴區域都牢牢佔據政信融資的第一把交椅,有時甚至出現“政信半貴州”的局面。不過,從今年二季度以來,各家信託都紛紛收緊了該區域的准入條件,雲貴政信產品變得鳳毛麟角,且偶爾出現的產品也呈現出收益明顯高於其他同類產品的特點。

當然,地方政府會為融資平臺買單並不能就此解讀為“城投剛兌”,因為它既不符合監管精神,也不符合實施情況。

最火的政信信託,自帶風險避雷針

近年來,財政部劍指地方違規舉債,表態“打消地方債中央買單和政府兜底幻覺”,地方省級政府也提出了“誰使用、誰償還”、“絕不為州市縣政府債務兜底‘埋單’”。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融資平臺就出現了無法“借新還舊”的流動性問題。同時,從2018年開始,也陸續有政信信託延期兌付的消息傳出。

因此,雖然政信信託自帶了風險避雷針,但理財師和投資人在挑選產品時,仍應擺脫對政府信用的過度依賴,迴歸到從信託項目本身來進行風險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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