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勞動仲裁時提供證據難?用這幾個方法把舉證責任推給公司

員工在勞動仲裁時提供證據難?用這幾個方法把舉證責任推給公司

前言:大家都知道勞動仲裁時,取證難,提供有效證據更難!畢竟很多證據都是由公司掌握的,那麼要怎樣讓公司心甘情願的提供證據呢?

決定勞動仲裁結果的就是證據是否齊全有效,員工在勞動仲裁時敗就敗在證據上。不過,我們是可以有一些方法,把提交證據的義務轉移給公司,並且公司還要承擔不提交對應證據的後果。所以,我們一定要知道在哪些證據方面可以要求公司!

勞動關係

一、員工能提供一些證據證明在公司上班。若公司不承認勞動關係,則公司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不然就會認可員工的觀點。

二、員工的入職時間、工作年限必須由公司證明。類似員工檔案表、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工資記錄等,如公司不能證明,反過來會支持員工提出的入職時間、工作年限。

三、質疑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要否認的話,公司必須證明已籤勞動合同,不然一樣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在勞動仲裁時提供證據難?用這幾個方法把舉證責任推給公司

勞動報酬

一、質疑公司未發工資。公司在這一塊的責任是要提供工資發放記錄、和員工領取工資的這兩類證據。否則員工否認,公司也不能證明,那麼公司要承擔不利後果。特別是發現金的公司,又沒讓員工簽收,那麼公司是沒辦法證明已發放工資的。

二、質疑公司剋扣、拖欠工資。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責任提交近兩年的工資情況。而對於兩年前工資方面的爭議,主要還是需要員工自己提供證明,比如工資、加班費、績效工資等。

三、公司借特殊原因說需延期支付勞工資。發工資時,公司常藉口說有特殊原因特殊困難,那公司就得證明這個特殊原因和困難,不能僅憑公司的口頭說法。

四、質疑公司無故降工資。公司得有減少工資的合理原因,並且還得有相關證據證明,通常大部分情況下降工資需要員工同意,少部分情況下不需要員工同意,但公司得提供證據,否則會認定公司屬於單方面降薪。

五、提出未休年休假。如果公司否認,則要用證據證明員工已休了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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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一、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得提供證據證明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否則就屬於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公司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辭退員工。這類情況公司要證明員工違法規章制度的事實,關鍵還得證明規章制定制定流程合規,且有向員工公示。當然,這些都需要員工主動提出來才行。

三、員工被迫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不承認,則要證明不存在被迫離職的情形。類似於剋扣工資、未繳社保、未提供勞動條件等。

調崗事宜

質疑公司單方強制調崗。公司要證明調崗的合法性、合理性,否則可認為公司未經員工同意單方變更勞動合同,同時要承擔對應的責任。

未繳納社保

提出公司未依法繳納社保。如果公司否認,則要證明已為員工購買社保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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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掌管的證據材料,則必須由公司提交。

公司的規章制度、員工檔案、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等基本都是由公司掌管,所以在公司負有提交證據的義務。但要注意一點,不排除有公司自行修改的可能,所以一定要注意是否有經過自己簽名確認,如沒有,則可以不認可。當然,自己也要提前準備好一份,這樣便於核對比較。像勞動合同這種簽完沒給到員工一份的,也是一樣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的。

總的來說,員工在勞動仲裁時,自己要提前準備好證據,另外也要讓公司承當提交證據的責任,形成雙方證據對比,才能做到對自己更有利。最重要的,我們在勞動仲裁庭審時一定要提出這些方面,因為有些事項,員工沒有提出,那就沒用了,但如果提出了,則就是強制要求公司提供,否則公司就得承當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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