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臨近!“雙十一”的商標能隨便用嗎?

你可能網購多年,深諳雙十一的各種算法規則,早已加入預付定金的大部隊,用解奧數題的精密計算能力,算著五花八門的紅包活動,但或許還可以瞭解一下,雙十一及其商標背後的故事。

雙十一臨近!“雙十一”的商標能隨便用嗎?

雙十一促銷活動始於2009年,由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網率先實施。此後,一年比一年火熱,終於變成了線上線下共同參與的購物狂歡節。

阿里巴巴起初並沒有註冊“雙十一”的相關商標,最早開始註冊的時間,是在2011年11月。截止目前,通過中國商標局網站查詢“雙十一”相關商標,一共有144件,其中大部分都由阿里巴巴集團註冊,包括“雙十一全球狂歡節”、“雙十一購物狂歡節”等。也有一些其他企業或者個人申請註冊的,但查看註冊狀態,絕大多數都已被駁回。

註冊成功就穩妥了嗎?並非如此!

我國《商標法》有規定:

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或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標誌不得註冊為商標,但這些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雙十一”指的是商家進行購物促銷活動的時間,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可能會被認定為商家集體促銷的通用名稱,也可能被認定是一個表示促銷時間的描述性標識。如果是這樣,該商標有可能被無效掉。

大家都知道,商標具有專用權,即法律授予商標權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排他性權利。阿里巴巴將“雙十一”註冊成商標後,很多人擔心是否只有阿里巴巴集團才能使用這個商標。

針對這一點,馬雲曾澄清過:“雙十一的商標本來就不是我們的,雙十一這個節日也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是歡迎任何人來使用的,也花了很多心思讓更多的商家來參與,包括線下的百貨公司、百貨大樓。但是,我們杜絕一樣事情,在“雙十一節”的時候惡意競爭,把自己輸得很高,傷害消費者利益和傷害其他商家。”

可以理解為,阿里巴巴是為了保護自己和平臺商家的權益才將“雙十一”註冊成商標,這樣避免了個別商家搶注,將之變成自己的“招牌”。阿里巴巴旗下網站上的商家依然可以使用“雙十一”來做促銷活動,但類似其他平臺就不一定了。這超強的知識產權意識,或許也是阿里巴巴發展中的護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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