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了兩個章,轉走五套房,這個代理不靠譜!

十堰男子為私吞售房款,竟偽造公司印章加蓋在房屋銷售合同上,並將所收款項佔為己用,最終紙包不住火,男子進了拘留所。

案件經過:

2016年5月,朱某在某樓盤做銷售期間,認識了一家汽車零部件公司老總的朋友劉先生,得知該公司有30套房屋需要出售。通過劉先生牽頭,這家公司老總委託朱某代賣這批房產,朱某負責銷售這30套房子,公司只要收回1000萬資金,多賣出的房款作為付給朱某的代理費,並簽訂了一份《房屋銷售委託代理協議書》。正是這份簡單的協議,讓朱某有了可趁之機。

接下來,朱某在為該公司代為銷售商品房期間,私自找到雕刻印章的攤位偽造了2枚該公司印章和財務專用印章,用在其出售的一份房屋銷售合同上和收款收據上,並憑著公司老闆對他的信任,在沒有收到任何定金的情況下,私自將3套房屋落戶到熟人名下,並將一套通過正常交易的房屋定金據為己有。

刑事拘留:

刻了兩個章,轉走五套房,這個代理不靠譜!

2019年10月,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經濟開發區分局刑偵大隊在入戶走訪時,接到群眾反映稱自己購買的商品房因房產糾紛不能辦理房產證,已經拖了幾年了。

民警通過調查發現購房合同上的公章系偽造,因此追查到朱某。10月28日,朱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對私吞售房款的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朱某因偽造公章罪已被刑事拘留。

致感謝信:

刻了兩個章,轉走五套房,這個代理不靠譜!

朱某被抓獲後,公司老總得到消息後非常高興,發來信息向刑偵大隊教導員王明亮表示感謝,感謝民警幫助他們追回損失。



民警提示,委託代理人辦理業務要嚴格按照辦事流程對所辦理的業務進行監督,不能用信任代替監督,用友誼代替制度,當心在誘惑面前,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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